文档介绍: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南南油大道西路自行车加工厂1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第一章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股票类型: 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6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发行股数: % 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1>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0,30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日期: 【】年【】月【】日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林国芳、陈国红夫妇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梅连清、明春、龙英妮、台建树、韦银瑞、胡振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1-1-2
第一章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3
第一章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要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1-1-4
第一章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700万股,全部为自然人持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2,600万流通股。按发行2,600万股计算,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0,300万股,均为流通股。 2、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陈国红夫妇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梅连清、明春、龙英妮、台建树、韦银瑞、胡振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完成后,公司将新增20家直营旗舰店、100家直营专卖店和60家直营专柜。直营模式在渠道建设等方面的投资较大,对人员、管理和资金的要求较高,建成后运营管理难度有所加大、营业费用将大幅增加,并将占用一定的存货资金。若本公司在管理大规模直营店时,不能建立与之适应6>的管理体制、未能制订出一整套健全完善的运营制度并加以严格执行,公司未来销售规模的扩张和经营业绩的提高将会受到影响。 6、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是为“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配套的产能扩张型项目,两项目达产后将新增产能280万件(套)。若“国内市场连锁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