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 年
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
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
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本次发行新增了双向回拨机制、网下配售股份无锁定期、
推荐类询价对象、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请广大
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石化及其他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9日),请投资者
决策时参考。,
%,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
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 30,700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
格 52,480 万元,高于拟用于本次募投项
目的所需金额,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
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
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82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
1
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
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信证券”、“保荐
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博实股份”,申购代码为
“002698”,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数量 4,1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其中网下初始发
行数量为 2,0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050 万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参考公
司基本面、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1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1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
数量之和为 15,990 万股,为本次网下发行股数的 倍。
5、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的有效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
与网下申购。符合上述条件的配售对象应按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2年9月3日(T日)9:30-15:00。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
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参与网下申
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
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698”。
申购资金的有效到账时间为 2012 年9月3日(T 日)15:00 之前,该日 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申购款在此时间后到达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请参与
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2
(3)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
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