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有资产论文国有资产管理论文
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分析
国有资产有两种存在形式,一是经济资产,二是物质资产。国有资产最大特征就是这两种资产所有权都属于国家,即以国家的形式掌控。国有资产是国家存在的保障,是国家统治机器物质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国家所要履行职能就不可能得到实现。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国有资产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不仅可以克服“市场失灵”,也可以对经济活动经行干预。国有资产不仅可以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行和经济均衡发展,纠正市场运行的“偏差”也可以提供私营企业不愿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在此基础上,国有资产对市场经济的作用很大,是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的保证。
一、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弊端
其一,国有资产缺少实质上的所有者。依照我国现有的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规,不管是在中央还是地方,都无法在法律层面上找到国有资产的实质所有人,即缺少法律主体。我国目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实行国有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从客观上来说,国有资产的所有人是很明确的,所有人即全体人民。但是归之于实际,这就出现了逻辑上的错误。因为这会出现一个问题,人人都是所有者,但同时人人又都不是所有者,在“人人”这个内部,没有人来为国有资产负责。这就在实际层面导致我国国有资产的实质所有者缺失“出资人缺位,责任主体不明”。在我国政府内部,有七个部门宣称是国有资产终级所有者,也宣称对国有资产负责,这七个部门包括财政部、人事部、组织部等。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财政部负责国有资产的财政,人事部负责国有企业的人事,导致国有资产内部权力分散,各负责各的,在实质上造成国有资产所有者主体多元化但是对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却不承担明确的责任,形成事实上国有资产无人负责的局面,缺乏一个明确的人格化的代表来履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
其二,国有企业职能不明。政府是国家经济体系的公共管理员,其主要职能是给社会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只有把国家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来来管理,才能提高我国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效率。国家可以设置专门的政府机构来管理国有资产,这个机构的主要职责就是代表全国人民监督资产经营和对所有权进行管理。这里对国有资产的经营只是起监督的作用,实质的经营权则交给相应的企业自身这个主体。但是在现实情况中,也就是在我国现有体制之下,代表全国人民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机构,并不是专门的政府机构,而是相关中央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这些管理者未将所有权和经营权经经行细分,在管理和监督的情况下,往往又对企业主体所进行的经营活动进行干涉,造成国有企业职能不明。这就是现实中所说的政企不分。即政府的权利和企业的权利没有很好的分开,而政府往往抢了企业应有的权利,导致企业则成为了政府相应行政机关的附属物。在此情况下,党和政府对此状态进行了多次改革,但实际效果还是不够明显,国有企业的职能还是不够明确。
其三,条块分割,流通不畅。我国国有资产庞大,而且分布的地域也非常广,这导致中央部门以及地方政府所管理的国有资产可能会存在重叠。在现实中经常看到,相同的国有企业,只是所属的部门不同或者所属的地域不同,就会出现相互竞争,相互牵制的情况。相互牵制这种情况很常见,在有的地方也很突出,例如,部门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关起门来,不与外界联系,这就是恶意竞争,违反了竞争的法则。竞争一方面可以促使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