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6
文档名称: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doc

格式:doc   大小:485KB   页数:4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doc

上传人:AIOPIO 2020/5/31 文件大小:485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中心城市建设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细则一、总体思路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县区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的总体要求,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2019年中心城市建设计划任务,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心城市建设工作,全力推进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顺利高效开展,将中心城市建设考核作为区2019年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指标之一,总分值为10分,其中项目完成率为5分,项目总量为5分,实行季度考核。根据开发区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评价的要求和开发区项目建设相关文件,制定本细则。二、考核对象及分组《市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中心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淮政发〔2019〕1号)和《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中心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淮开发〔2019〕2号)中除房屋征收外各项目的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审批类单位和资金保障类单位除外)。考核分组:第一组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6家);第二组为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科教产业发展办公室、空港产业发展办公室、钵池街道办事处、徐杨街道办事处、南马厂街道办事处、新港办事处(7家);第三组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西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开发控股有限公司(4家);第四组为法院、公安分局、高职校、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环保分局、交警三大队(7家)。三、考核内容中心城市建设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从项目的形象进度、项目管理、履行基建程序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四、考核计分办法中心城市建设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工作由区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进行“无量纲化”季度考核。(一)责任单位考核各责任单位负责的单个项目考核内容及计分如下:1、形象进度,基本分70分(1)进度按计划序时或超计划序时完成的得40分,当季度有进展但未按计划完成的按序时得分;(2)投资额按计划完成或超计划完成的得30分,投资额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提前全面完成项目的年度进度和投资计划的,加2分,由责任单位提出加分申请,由区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确定加分,1个项目只加分1次;后续每季度得分按照项目分值计取。2、项目管理,基本分20分(1)项目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无事故、文明施工的得8分;项目获得市级文明标化工地的,,获得省级文明标化工地的,加1分,以证书或文件为准,1个项目只计1次;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被区级及以上主管部门书面通报批评1次的本季度不得分,被区级及以上主管部门书面通报批评2次及以上的,每1次得负2分;(2)工程质量合格的得8分,质量不合格的不得分;发生质量事故被区级及以上主管部门书面通报的每1次得负4分;(3)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中心城市建设项目月报和其他各类材料的得4分;材料报送不及时的扣2分;材料报送不准确的扣2分。3、履行基建程序,基本分10分符合基建程序要求的得10分,不符合基建程序要求的,每有1项扣2分,扣完为止(因土地指标不到位,且缺项审批也无法办理的基建程序除外)。单个项目调整被取消,(因政策性调整取消的项目扣减单个项目分值);增加项目,由各责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区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项目分值,自增加季度起进行考核。责任单位单个项目季度考核得分=项目分值×(1+2+3)/100;责任单位项目季度考核得分=责任单位各单个项目季度考核得分之和;责任单位项目总量得分=责任单位各单个项目分值之和。(二)协办单位考核协办单位单个项目季度考核得分=项目分值×责任单位单个项目得分率;协办单位项目季度考核得分=协办单位各单个项目季度考核得分之和;协办单位项目总量得分=协办单位各单个项目分值之和;各被考核单位项目季度考核得分=责任单位项目季度考核得分+协办单位项目季度考核得分;各被考核单位项目总量得分=责任单位项目总量得分+协办单位项目总量得分;各被考核单位项目季度完成率=各被考核单位项目季度考核得分/各被考核单位季度项目总量得分×100;考核得分:被考核单位的中心城市建设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得分由各单位的项目完成率和项目总量组成。根据项目完成率和项目总量分别按照分组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第一名得5分,,以此类推。各被考核单位年度考核得分=各被考核单位季度考核得分之和/考核次数。五、考核工作要求考核评分应客观、公正、全面开展工作,被考核单位全面、真实、准确提供考核资料。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和违反规定的行为按照开发区相关规定对单位和个人进行惩戒。六、其它事项本考核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区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2019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市建设考核项目明细表2019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市建设考核项目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