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土地流转合同填写说明1、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专业性强、法律规范多,流转时,当事人可向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者法律专家咨询。3、 流转土地必须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面积可采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面积,也可采用实际测量面积,但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4、 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仅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参照采用。签订合同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语理解不一致的,应向本合同的印制部门或者法律专家咨询。5、 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有空白行的仅供双方当事人有约定时使用。 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6、 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准。7、 术语解释。转让,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该农户应当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终止。互换,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 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互换双方应当办理承包合同的变更、解除,并与发包方重新签订合同。转包,指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其他农户经营,原与发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继续有效。出租,指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原与发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继续有效。入股,指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 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这种流转也叫股份合作,承包方原与发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继续有效。甲方(转出方): ,经办人:经办人与甲方关系: ,身份证号码现住所: 乡镇(区) 村 组,联系方式:乙方(转入方): ,身份证号码现住所: ,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规定,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承包土地 (耕地、四荒等)亩流转给乙方,签订合同如下:、土地情况和流转期限流转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质量等级等情况如下:名称座落(小地名)四至界限面积(亩)质量等级备注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好中差面积合计:(小写) 亩,(大写) 亩。流转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其中,甲方应在起始之日将流转的土地一次性交付给乙方使用,交付之日起甲方保留土地承包权, 乙方取得土地经营权。甲方在终止之日有权一次性收回流转的土地,收回之日起乙方丧失土地经营权二、流转方式与发包方关系甲方以 (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入股)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乙方。其中,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经发包方同意。采取 方式流转的,应向发包方备案。流转后,原土地承包关系 (不变或终止), (甲方或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