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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知识产权
与发展政策
相结合
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的报告
伦敦
2002 年 9 月
出版机构
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
邮政地址: c/o DFID (国际发展部)
1 Palace Street
London(伦敦) SW1E 5HE
电话: 020 7023 1732
传真: 020 7023 0797(收件人Charles Clift)
电子邮件: ******@
网站:
2002 年 9 月
2002 年 11 月(第二版)
报告全文及总结报告可从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的网址下载:
若欲索取报告的印刷版或更详细资料,请用上述地址与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秘书处联系。
© 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 2002 年版权所有
设计与印刷
Dsprint/redesign
7 Jute Lane
Brimsdown
Enfield EN3 7JL
委员
John Barton(约翰·巴顿)教授,委员会主席
美国加州,斯坦福大学乔治· 伊·奥斯本法律教授
Daniel Alexander(丹尼尔·亚历山大)先生
英国伦敦,知识产权法出庭律师
Carlos Correa (卡洛斯·可瑞尔)教授
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科技政策与管理研究生计划主任
Ramesh Mashelkar(拉迈史·马适卡)博士,皇家学会会员
印度德里,科技工业研究委员会总裁及科技工业研究部秘书
Gill Samuels (吉尔·赛缪尔)博士, 最高级巴思爵士
英国三维治, Pfizer (辉瑞)公司科技政策与欧洲事务高级董事
Sandy Thomas(山迪·汤姆斯)博士
英国伦敦, Nuffield 生物伦理理事会理事
秘书处
Charles Clift (查尔斯·克里夫特)–主任
Phil Thorpe (菲尔··索普)–政策分析员
Tom Pengelly(汤姆·彭格里)–政策分析员
Rob Fitter(罗布·弗特)–研究员
Brian Penny(布莱恩·彭尼)–办公室经理
Carol Oliver(卡罗尔·奥利弗)–私人秘书
前言
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是英国国际发展国务大臣克莱尔·肖特( Clare Short )于 2001 年 5 月成立的。本委员会由来自不同国家、背景和观点的成员组成,我们把各自迥异的观点带到议事桌上来,尽力综合代表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声音,涵盖的范围包括科学、法律、道德规范、经济、工业、政府以及学术界等。
本人认为,我们已经就工作方法及基本要旨达成如此之多的共识,这本身就是一项相当大的成就。如报告的题目所示,我们认为,在国家和国际范围内,都应该把发展目标纳入知识产权政策的制订中,本报告陈述了具体的实行方法。
尽管本委员会是由英国政府任命的,但是我们在议程拟定、工作计划制定、及最后作出结论和建议方面都有绝对的自由。我们也有机会并得到财政支持,通过委托研究、组织研究组及各种会议、及访问世界各地的官员及有关团体,增进我们对有关问题的理解。我们还得到英国国际发展部( DFID )及专利局提供的秘书处的支援,特此鸣谢。
我们于 2001 年 5 月 8-9 日首次会晤,之后总共举行过七次会议。我们当中许多人视察过巴西、中国、印度、肯尼亚及南非,而且与伦敦、布鲁塞尔、日内瓦及华盛顿的公营部门官员、私营部门以及非政府机构进行了商谈。我们参观了位于英国三维治的Pfizer研究设施。报告末尾列举了我们咨询过的一系列主要机构。我们就知识产权的不同领域委托创作了十七份工作文件,并在伦敦举办了八个研讨会。我们于 2002 年 2 月 21-22 日在伦敦举行了一个大型会议,确保听取到代表不同观点的疑问及顾虑。我们把这些会议本身视为工作的重要部份。它们使各界人士汇聚到一起,起到促进对话并探索解决某些问题可能性的作用。
需要考虑的议题:
在包括《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的国际协议背景下,怎样最好地设计各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而最能使发展中国家受益。
如何改善并发展国际规则及协议框架。例如在传统知识领域及涉及基因资源使用权的知识产权规则和制度之间的关系领域。
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所需的更广泛的政策框架,诸如通过竞争政策和法律来控制阻碍竞争的作法。
从一开始,我们就决定不仅要尝试建议在不同利益团体之间寻求妥协,而且要尽可能以证据为基础。这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因为时常只有有限或不确凿的证据,但是我们的秘书处、我们所作的广泛咨询和商谈、以及我们委任拟写的文件,都有助于识别可用的证据,然后加以审慎的评估。
我们还从初期就承认,应该区别对待有及没有强大科技实力的中等和低等水平收入国家,这是很重要的。我们尝试了解知识产权对每类国家的真正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