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为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促进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年各项目标任务,根据《20**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办发〔20**〕2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考核范围及分类(一) 县区党委、政府(11个)**县(二) 管理区(经开区)党委、管委会(3个)**区(三) 市委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16个)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委政研室、市直属机关工委、市编办、市委党校、市委防范处理邪教办、市委老干部局、市台办、市信访局、市史志办、市档案局、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四) 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与常委会工作机构(10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五) 市政协专门委员会与工作机构(8个)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市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市政协民族宗教法制群团三胞联谊委员会、市政协学习宣传文史委员会、市政协研究室(六) 经济管理部门(20个)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粮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国资委、市公路局、市供销合作联社、市畜牧水产局、市房产局、市涔天河水库和工程管理局(七) 社会发展部门(14个)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卫计委、市统计局、市人防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移民开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扶贫办(八) 司法执法监督部门(12个)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府法制办(九)民主党派**市委机关(4个)民革**市委机关、民盟**市委机关、民进**市委机关、农工党**市委机关(十)市工商联与群团组织(9个)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侨联、市残联、市贸促会(十一)中央、省驻永有关单位(9个)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气象局、长沙海关驻**办事处、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事处、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国网**供电分公司、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市直和中央、省驻永被考核单位主管(代管)的人财物独立的二级单位,由其主管(代管)单位参照本方案制定考核方案并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经市绩效办审核后,报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二'考核的内容和方法考核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考核、内部考核三种方法进行,分别占总分值1000分的91%、6%、3%o(一)指标考核。根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县区党委、政府和管理区(经开区)党委、管委会,分经济发展、改革创新、民生保障、生态保护、从严治党与机关建设、“六大战役”与重点工作六大类指标进行考核。对市直和中央、省驻永有关单位,分重点工作、依法治市、机关建设三大类指标进行考核。(二) 公众考核。由市绩效办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内容、方式和评分细则另行制定)。(三) 内部考核。由市直和中央、省驻永有关单位评价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党委、政府(管委会)与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党委、政府(管委会)评价市直和中央、省驻永有关单位组成(具体考核方式和评分细则另行制定)。三'考核的组织与责任分工全市绩效考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表彰。在此基础上,公众考核、内部考核由市绩效办统一组织实施,指标考核由相关单位分类组织实施。(一)市绩效办主要职责:组织协调与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对纳入绩效考核的专项考核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使用湖南绩效管理信息平台,组织业务培训;牵头拟制绩效考核方案和指标体系,经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督促、检查和调度绩效考核指标落实情况;汇总指标调整申请及加(扣)分事项形成初步意见,汇总市直数据采集责任单位采集的数据形成年终考核初步结果,相关工作经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二) 被考核单位主要职责:将指标任务和相关责任分解到岗到人,确保指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强督查调度,按时报送本地本部门指标任务进展情况和相关佐证资料,并对所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根据考核结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