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9
文档名称: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二十大要点全解读.doc

格式:doc   大小:38KB   页数:19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二十大要点全解读.doc

上传人:raojun00001 2020/6/23 文件大小:3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二十大要点全解读.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二十大要点全解读《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二十大要点全解读作者:郭涛对冲基金人才协会(HTA)秘书长2016年私募基金监管风暴达到最高潮,4月1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对私募基金募集环节的募集主体、募集程序、账户监督、信息披露、合格投资者确认、风险揭示、冷静期、回访确认、募集机构和人员法律责任做了法律规定,从此合法与非法私募募集的界限正式确定。这个法规真正的定义了私募行业,因为就像我们哲学中的三个永恒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私募募集行为的规范也解释了行业的三大问题!谁可以“私募”(私募基金是谁?)、向谁“私募”(钱从哪里来?)、如何“私募”(钱到哪里去?)?本质上这个法规就是两大功能,第一是对合法和非法私募行为进行划分,第二是保护投资者,也保护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说法,本法规是为了塑造私募投资基金“买者自负、卖者尽责”的信托文化。可谓用心良苦了,说白了就是说投资者买之前考虑清楚,亏了钱自己负责。本法规7月15日正式实施,至此,私募行业的主要管理办法都已到位,私募“牌照”监管时代正式来临,中国私募行业也正式成为全球私募行业监管最严厉的国家之一,虽然仍以备案制为手段,但实际上已经与牌照无异。这是一个里程碑,我一直坚持的观点就是,私募基金是一个精英的行业,门槛的设置,不只是保护了投资者,也保护了管理人,在投资者教育和行业发展尚不成熟的阶段,完全的业界自治,自我约束是不够的,业界人士对“信托责任”的理解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让我们携手共进!《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二十大要点完全解读!(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简称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诚实信用、谨慎勤勉,防范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反洗钱义务等相关义务,承担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审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不得发行以基金份额/收益权为标的的金融产品,不得非法拆分基金份额。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金融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应当确保投资者已知悉私募基金转让的条件。投资者应当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募集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其他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明确募集机构应当与监督机构签订监督协议,对募集专用账户进行监督,保证资金不被募集机构挪用,并确保资金原路返还募集机构或相关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还。:(一)特定对象确定;(二)投资者适当性匹配;(三)基金风险揭示;(四)合格投资者确认;(五)投资冷静期;(六)回访确认。、发展战略、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高管信息以及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在不特定对象群体中,通过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问卷调查筛选出特定对象作为潜在客户。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逾期再次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时,需重新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同一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者持有期间超过3年的,无需再次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主动申请对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进行重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