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青岛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青科计字〔2013〕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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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青岛市科技计划结题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科字〔2013〕8号)和《青岛市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文〔2008〕65号)的规定,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定于近期
对2013年应结题的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14年4月30日。
二、验收范围
(一)青岛市科技计划中2013年度应结题验收的各类别计划项目。其中,2013年当期应结题的项目291项,前期申请延期结题项目72项,上年度验收不合格项目3项,合计366项(项目清单参见附件一)。
(二)2012年度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本次进行复查。
三、验收组织
2013年度青岛市科技发展计划结题项目验收工作由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统一组织,以市科技局相关职能处室为责任主体,由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项目主管单位协助,共同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四、验收安排
本次验收分材料准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评估和出具验收意见五个阶段。各项目承担单位需要通过“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系统”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市科技局各相关职能处室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评估,市科技局条财处(审计处)负责项目财务评估。本次结题验收工作由市纪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机构
全程监督。
(一)材料准备
各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通知所辖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验收工作准备,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于1月28日24时前通过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系统填报并提交结题材料(结题材料所需清单参见附件二)报各项目主管单位审核。
(二)形式审查
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对项目主管单位提报的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专家评审及绩效评价
市科技局各相关职能处室组织专家针对项目单位上传的结题材料进行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市科技局审计处(条财处)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财务评估报告。本项工作2014年3月底前完成。
(四)现场考察评估
市科技局各相关职能处室制定现场评估方案,纪检监察机构和审计处参与,各项目主管单位配合,生产力促进中心具体组织并出具现场评估报告。本项工作2014年3月底前完成。
(五)出具项目验收评估意见
生产力促进中心受市科技局各相关职能处室委托,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财务评估报告及现场评估报告的结果,对每一项目出具验收报告意见书,做出项目
“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的结论意见建议。
对项目验收结论意见建议为“合格”的项目,验收报告意见书经各相关业务处审核确认,该项目结题,并进项目库存档。对项目验收结论意见建议为“不合格”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限期完成改进,下年度再次进行验收。
本次结题验收中所有软科学项目的验收结题工作由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市科技信息研究所负责具体实施组织专家评审以及编写验收评估意见书,并做出结论意见建议。
各业务处室在核定验收结论意见后,应编制处室分管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本项工作2014年4月底前完成。
五、相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按要求认真组织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各项目主管单位积极配合,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提报相关材料,做好现场考察评估的准备工作;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及时提供验收材料,保证提供的材料、数据真实准确;凡本次验收不合格和无故不参加本次验收的应结题项目承担单位,取消其三年内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相关主管单位申报名额相应减少。
联系人: 孙振、于夕迪,王婧(财务)
联系电话: 88728989转802、803、821
值班电话: **********
传真: 88728785
电子信箱: jihuafuwu@
纪检监察电话: 85911487
附件: 1. 2013年青岛市科技计划验收项目清单(略)
2. 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所需材料
3. 青岛市科技计划验收系统操作说明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13年12月30日
附件2:
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所需材料清单
一、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
结题报告按照各类别结题报告模板(“”)要求准备。
结题报告附件要求扫描上传,单页文件扫描成图片,多页文件,扫描成独立的pdf文件,结题附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立项时签订的项目任务书(带签字盖章的原件,扫描上传);
2、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表(“”)(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3、13年度财务报表(只针对企业单位,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4、科技成果、奖励等证明材料(扫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