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今年我市市、乡镇团委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团的县(市、区)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的规定和鄂办发[20xx年12月召开,要求各乡镇团代会于11月底之前召开。三、代表名额和选举办法市团代会代表235名,会期2天。市团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后)应由各条战线的团员代表和团的专兼职工作者代表构成。专职团干部的比例占20%左右,最多不超过30%;党员一般不超过50%;25周岁以下的代表和女代表一般不少于代表总额的25%,生产经营第一线的优秀团员(团干部)代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代表、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学生干部占一定比例;代表平均年龄不超过28周岁。乡镇团代会会期1天,代表名额由乡镇团委根据所辖团员人数,按照有利于团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团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根据团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要求,报乡镇党委和团市委批准,一般在60至80名左右。市、乡镇团代会代表通过团的代表大会或支部团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四、团市委委员、乡镇团委委员名额和产生办法团市委委员设36名,团市委委员应通过团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10%。常务委员会委员拟由9名组成,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委员会由团代会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候补委员的差额数为应选数的10%。常委会由委员会差额选举产生,常委侯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乡镇(办、场)团委会一般应由委员5-7人组成,不设常委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中应有各条战线、各个行业的先进青年代表,书记、副书记一般应由团的专职人员担任。乡镇(办、场)团的委员会须通过团的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10%,进行差额选举。五、市、乡镇团委换届选举工作的事项与要求1、团委书记、副书记的配备和产生。新任团市委书记一般不超过30周岁,副书记一般不超过28周岁,原则上要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新任乡镇(办、场)团委书记一般不超过28周岁,要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乡镇(办、场)设专职的团委书记,或由乡镇(办、场)党委委员兼任团委书记,设专职的团委副书记。对确无合适行政人员担任专职团干部的乡镇,可采取全市范围内交流的方式调剂解决。如果调剂仍无法解决的,在严格控制的前提下,可以考虑从事业单位中选拔部分优秀团干部担任乡镇专职团干部,其编制和行政关系保留不变。乡镇(办、场)团委可根据工作需要,设1~2名兼职副书记,从“大学生村官”、青年企业家、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农村中学团委书记中优先选配。市、乡两级团委的书记、副书记由本级团的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2、团委领导班子的配备和产生。新一届团委领导班子要有熟悉青年工作、有一定共青团工作经验的成员,并注意从团委机关中层干部中考虑班子成员,以利于工作的连续性,要注意优化各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年龄层次、工作阅历和专业知识等结构。团的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