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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哪些费用可作为研发费在税前扣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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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哪些费用可作为研发费在税前扣除.docx

上传人:gjh0927 2020/6/27 文件大小:3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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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哪些费用可作为研发费在税前扣除.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哪些费用可作为研发费在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燃料和动力费用。 、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 、评审、验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