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 1
教学科研单位本科人才培养工作
年度绩效考核细则(试行)
一、考核对象
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对象为有全日制本科生培养任务
的教学科研单位,具体分为公共课(含交叉课)教学单位和专业课教
学单位。
公共课(含交叉课)教学单位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体育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
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园艺园林学院、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工程
技术学院、教育学部、心理学部 12 个学院。
专业课教学单位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经
济管理学院、法学院、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教育学部、心理学部、
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媒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民族学院)、数
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化学化工
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资源环
境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软件学院)、工程技术学院、生物技
术学院、纺织服装学院、食品科学学院、园艺园林学院、农学与生物
科技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动物科技学院、药学院(中医药学院)、体
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 32 个学院(部)。
二、考核组织
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在分管校领导指导下,由教务处
牵头组织。成立本科人才培养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组,下设本科教学任
务考核组、本科教学质量考核组。本科教学任务考核组负责考核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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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每年本科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本科教学质量考核组由相关专家组成,
负责本科教学优秀单位和教学成果的考核。
三、考核方式
每年 8 月 31 日前,各教学单位按照考核要求,将本单位本科人才
培养工作进行自评并报教务处;9 月 10 日前,本科教学任务考核组和
本科教学质量考核组对各教学单位本科人才培养工作进行核实和复
评;9 月 20 日前,本科人才培养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组对本科教学任务
考核组和本科教学质量考核组提供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考核结果公
示后报学校审定。
四、考核内容
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基本教学任务、超额
教学任务、教学优秀学院和教学成果”四大类。
。当年各教学单位本科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规定
的教学任务(含学校公共课、交叉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
。主要从事公共课(含交叉课)教学的教师按全校
年人均教学工作量核算,超出部分计算超工作量;从事专业课教学的教
师按全校年人均教学工作量的 70%核算,超出部分计算超工作量。根据
各单位当年完成本科教学超工作量和年初人员构成等情况,确定各单
位超额教学任务。
。根据各学院教学常规管理、专业建设、教学质
量和毕业生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定。
。按各单位取得教学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
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各考核内容所占比例及相关要求见附表。
五、结果运用
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主要作为绩效津贴 C 对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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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核拨的依据。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对应绩效津贴总额为教学科研单位
津贴 C 总量的 24%(含从科研与社会服务业绩中划入的 3%教学成果
奖励部分)。
。各教学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科培养方案和
教学计划规定的基本教学任务(含学校公共课、交叉课和通识教育选
修课),则本科教学工作基础绩效考核为合格。
基础绩效考核合格才能享受超额教学任务、本科优秀教学单位及
教学成果的绩效奖励。
。教学单位完成公共课(含交叉课和通识教育选
修课)和专业课基本教学任务后,根据超额学时分别核算超额教学任
务并予以绩效奖励。
。根据考核标准,评选出一等(10 名)、二等(10
名)和三等(12 名)本科优秀教学学院,并予以绩效奖励。
4. 优秀教学成果。根据考核指标,对优秀教学成果予以绩效奖励。
附表:教学科研单位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及权重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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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教学科研单位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及权重表
考评经费
评价依据备注
指标权重
。
(含交叉课)教学的教师按全校
年人均教学工作量标准核算,超出部分计算超工作
量;主要从事专业课教师按全校年人均教学工作量标
准的 70%核算,超出部分计算超工作量。
教学工作超各单位超额完成本科教学
60 1 课时计算(教学班学生规模执
额完成情况工作任务量
行学校 2006 年 336 号文件)。教师指导学生集中
实习,每生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