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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路径探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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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路径探讨.doc

上传人:1294838662 2020/7/3 文件大小:2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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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路径探讨.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路径探讨摘要:我国已经进入了人口老龄化时代,老年人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农村养老保障问题。2014年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保制度。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全国都实行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但参保率有待提高,且保障水平也不高。为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稳定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势在必行。本文探讨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中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建议。关键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中图分类号::A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8-0000-01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需要将碎片化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整合起来,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这是一项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近几年江苏省积极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并加强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江苏省从实际经济、社会条件出发,积极探索与实践,提升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城乡与区域差别越来越小,提升了社会的安全感,让人口流动更加频繁。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问题(一)制度覆盖易,人群覆盖难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04号),江苏并轨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一体化后强制参保难,导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容易实现制度覆盖,但很难覆盖到所有人群。(二)参保缴费档次偏低目前,江苏的养老金计发政策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模式,基本养老金2016年省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是每人115元/月,个人账户终身有效。养老金的高低,最终取决于个人账户积累总额的多少。然而,制度一体化虽然让机会与权利均等,但是城乡差距仍然存在,且居民选择低缴费档次,导致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水平不高。(三)衔接制度未能有效实施当前,“新农保”与“城居保”被整合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后,在政策层面上支持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1]。2014年7月7日,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发布《江苏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意见》,制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互转与其他问题的实施意见。然而在转移接续不同险种时,涉及地区、资金来源、给付标准等都不一样。而在制度衔接上,虽然出台了文件,但不同地区、不同险种如何衔接,细则不太明确,也由于诸多原因,衔接不畅。(四)统一的社保信息系统建设缓慢目前,我们有专门的、以全省数据大集中,省、市、县、镇、村五级区域联网的江苏省城乡居保管理信息系统。城乡居保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都有政策规定,但资源不能共享,碎片化,需要加快统一的社保信息系统建设。建设信息系统,能够促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完善劳动市场,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有良好条件。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路径(一)变自愿参保为强制参保当前,江苏省已经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覆盖,然而因为实行“自愿参保”的方式,在各种因素影响下,还是存在很大数量的未参保人群。自愿参保是防止对农民搞强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