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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剑律师-浅谈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请求及当事人的追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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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剑律师-浅谈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请求及当事人的追加.doc

上传人:小雄 2020/7/9 文件大小:6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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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剑律师-浅谈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请求及当事人的追加.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浅谈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请求及当事人的追加、变更姚剑律师口前处理一起劳动纠纷。A自然人起诉B投资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纠纷案。A仲裁诉请B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斧额以及加班费等。仲裁裁决认定A为灵活就业人员,未及时办理社保退出,故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A所有请求。A起诉到法院,本律师因考虑到社保事宜,在一审开庭时提出增加: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一审法院立案对超出仲裁的不予立案,因此只能开庭提出),对此,…审法官要求对此请求去先行仲裁。本代理律师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为由坚持耍求增加该请求,法官勉强同意纳入…审合并审理。如果法院不同意纳入…并审理,那么,A可能要另行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再去仲裁,明显增加了讼累。再则,仲裁裁决已经明确载明,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若再去仲裁,很有可能会被驳回。那么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无法得到救济,再去对社保开展有效维权。若仲裁予以受理,劳动者再去开展仲裁、…审、二审诉讼,明显是增加了劳动者的讼累,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谨以此文,作如下探讨。一、诉讼请求的增加和变更劳动争议案件在诉讼阶段,诉讼请求的增加同当事人的增加一样,有一个不可逾越的仲裁前置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丁•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条明确规定了新增诉求必须具有不可分性才能合并审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理解“不可分性”。笔者认为,“不可分性”有两个条件:…是基于同…事实而产牛,二是相互之间具有依附性。所谓基于同一事实而产生是指新增的诉讼请求与原仲裁时的请求是因同一法律事实而弓I发的,比如1基于合P可解除这一事实可以产生出具离职证明、转移社保、转移档案、支付经济赔偿金等等,这些请求都是基于合同的解除产生的,符合基于同…事实而产生的要件;所谓相互之间具有依附性是指新增的诉讼请求与原仲裁时的请求之间不能具有矛盾、反对、并列等关系,而应当是具有包含、因果、递进、部分或全部重叠等密切关系。比如,支付经济赔偿金和继续履行合同就是反对关系,不具有依附性;出具离职证明和支付经济赔偿金是并列关系,也不具有依附性;继续履行合同与撤销解除决肚就是包含关系,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就潜在地需要撤销解除决定,二者具有依附性;出具离职证明与转移社保就是直接因果关系,具有依附性。需要说明的是,只有同时满足基于同一事实而产生、相互之间具有依附性这两个条件才符合“不可分性”的要求。关于诉讼请求的变史,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请求的变更,但是劳动法律屮未规定诉讼请求的变更。实践中,当事人出于各种原因经常在诉讼阶段要变更仲裁时的请求,这在一审开庭时经常会出现,法院通常依然会要求当事人去仲裁。对此,笔者认为,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对仲裁时的请求进行了质的变史,比如经济补偿金变更为经济赔偿金。对此,实际上是当事人放弃了原有请求并增加了新的请求,对此,法院应根据法律规定,看其是不是符合“不可分性”的要求。还有一种是量的变更,通常是请求数额的增加。这种变更没有规避仲裁,也不会对对方当事人造成诉讼突袭,法院应该允许,而不是一味耍求在原仲裁幅度内予以审理,应结合当事人的变更理由、主管过错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