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对工商部门的建议对工商部门的建议对工商部门的建议:对工商部门的建议随着网络市场日益成长为一个多元经营化、高度信息化的综合交易体系, 各种网络违法行为也纷至沓来, 对工商部门的建议。作为被赋予行使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职责的工商部门, 实施有效监管成为摆在面前的难题。临安推广告公司通过分析网络违法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结合工商部门实施网络监管的难点,对如何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提出一些建议。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1. 网络市场主体鱼目混珠目前国内的网络交易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由信息发布、中介服务、在线支付、物资递送等环节构成的运行机制。网络市场的特性决定了其主体的多样性: 除部分合法经营的外,不少是直接绕开监管进入互联网,打着网络交易的幌子从事非法活动的违法经营者。 2. 违法网络广告漫天飞扬临安网络广告传播主体具备多元化、虚拟化的特性, 因此网络广告不但易发布、易修改、易消除, 还容易通过弹出式、浮游式、嵌入式等方式对消费者进行强制接受。目前, 由于中国没有形成完善的网络广告监管体系, 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网络广告从发布、收费到内容的无序发展以及不实广告、侵权广告、色情广告等违法行为的屡屡发生。 3. 违法商品销售层出不穷因为无法看到实物,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通常是以“图片+ 文字”来对商品进行认知。于是很多网络经营者就对“三无”商品进行改头换面, 通过图片和文字的美化诱使消费者进行交易, 一旦成交, 再用假冒伪劣的商品加以搪塞。更有甚者, 不少经营者竟然在网络上经营违禁商品和走私物品。 4. 商业欺诈和不正当竞争屡见不鲜基于网络市场覆盖面大、受众群体广, 经营主体易伪装和逃匿等特点, 不少违法经营者把侵权的目光瞄向了网络, 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和信息的不易追查性等“便利”条件,逃脱政府监管,从事诸如误导消费、诋毁商家信誉、侵犯知识产权等商业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活动。 5. 传销和非法直销“潜伏”网络近年来, 国家通过各项专项整治和综合执法行动, 不断加大对传销和非法直销活动打击力度, 传销和非法直销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违法分子为逃避打击, 开始逐步将活动转为更加隐蔽的状态。而网络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高隐蔽、低成本的特点,正被其充分利用和拓展。工商实施网络监管的难点对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实施有效监管,工商部门责无旁贷, ,对工商部门的建议。近年来, 工商部门也在网络交易监管方面进行了大量有效的尝试,但还是存在以下难点。 1. 监管对象复杂从事网络交易的经营主体具有总量大、身份模糊的特点。除了在淘宝、易趣等大型交易平台上开店的, 还存在自己建网站经营, 挂其他网站经营等多种情形。庞大的监管对象、各门类的经营方式、越来越多的经营品种,给工商部门实施有效监管带来难题。 2. 监管依据不足目前工商部门主要依靠 2016 年7月1 日实施的《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络商品交易进行监管。对于违法发布广告、销售侵权商品、从事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