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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商标法26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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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商标法26培训课件.ppt

上传人:福亮 2020/7/12 文件大小:76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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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商标法26培训课件.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二、商标注册的申请和审批商标注册的申请和审批商标注册的申请------申请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的条件商标注册的程序商标注册的申请申请原则1、自愿注册2、一类商标、一项商标、一件申请3、申请在先原则(二)显著性显著性是商标的本质要求,是指商标本身所应具有的独特属性,以使其与他人的商标有明显区别。例1:可口可乐(COCACOLA)从COCK、COLD变异形成,注重发音响亮,易读、易记。具有独创性,是独一无二、前所未有的商标。例2:雀巢(Nestle),因其字根Nest意为“雀巢”而取意命名并设计了雀巢图案。将待哺的婴儿、慈爱的母亲与雀巢产品所宣传的健康营养联系起来,充分体现了商标的功能定位和情感定位。使用产生的显著性,此种显著性产生自商标使用环节,指的是商标设计并无独创性,但由于长期使用,消费者已认同其与所使用商品良好质量之间的联系的情况。商标实务中,因使用而赋予商标显著性的例证很多,如上海英雄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在自来水笔整笔及配件上的“英雄”(HERO)商标。例3:英雄(HERO)商标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具有“全国奋起齐抗日,人人争当民族英雄”的象征意义。长期以来,英雄笔质量过硬,取得了公众对“英雄”商标的认可。(三)。在先权利主要指在商标申请注册之前业已存在的著作权、地理标志权、姓名权、肖像权、已受保护的厂商名称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