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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粤交基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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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粤交基号].docx

上传人:1338909**** 2020/7/15 文件大小:9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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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20XX年XX月(管理制度)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粤交基号)寥年的企业咨询顾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落地$丸行的卓毬管碎方案,嘀得您下戟拥肓【最新卓越管理方案您可自由编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第壹条为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促进施工和监理企业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推动诚信体系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683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是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其委托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方式对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或监理资质的企业于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行为的评价。第三条信用评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价结果实行签认和公示、公告制度。第四条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壹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招标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监管的相应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评价人对评价结果签认负责。(壹)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且组织实施。、监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其具体负责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范围包括:(1)于本行政区域内于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部省批复且总投资5000万元之上的水运工程项目从业的工程施工、监理企业。(2)不于上述第(1)条从业项目之内,但自愿参加评价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限于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之上,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企业)。、评价。。(二)各地级之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为:负责对于本辖区内地市投资和建设管理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属于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评价范围)从业的施工企业的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对其他行为进行评价。(属于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评价范围)从业的监理企业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地方公路项目、市发改部门批复立项的水运工程于建项目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工作,按规定时间将评价结果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其他工作。(三)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上壹级主管单位主要职责为:。、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评价权限对参和信用评价的施工、监理企业进行记录、评价且对项目建设单位的评价结果提出审核意见,且按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评价结果。四)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督促、指导本项目施工、监理企业分别按时填报《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项目信用评价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项目信用评价表》,且对施工企业的投标行为、履约行为进行评价,对其他行为进行记录,同时对监理企业进行初评。第五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定期评价和动态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壹)定期评价工作每年开展壹次,对施工、监理企业上壹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用行为进行评价。(二)评价期内,施工、监理企业若受到省、地级之上市交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存于信用等级D级所列情形及降低信用等级行为的,将立即对其信用等级进行重新评价且公布;对表现突出,受到市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公司主管单位(部门)表彰认可的从业施工、监理企业也适用动态评价原则。第六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内容由企业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和其他行为构成,具体见《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和《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投标行为以企业单次投标为评价单元,履约行为以单个施工或监理合同段为评价单元。第七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采信依据为:(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水运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督查、检查结果或奖罚通报、决定;(二)招标人、项目法人管理工作中的正式文件;(三)举报、投诉或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四)司法机关做出的司法认定及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五)其他能够认定不良行为的有关资料。之上采信依据以信用评价年度的发文日期为准,对存于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