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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收益分配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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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收益分配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小雄 2020/7/21 文件大小:6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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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收益分配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西北大学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草稿)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收益分配行为,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收益是指学校及各单位利用学校有形或无形资产,在校内外进行的合法经济行为所产生的各类经济收益。第三条收益分配坚持有利于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有利于调动校内各单位增收的积极性,并遵循责任与利益相联系、公平与效率相兼顾的原则。第四条学校鼓励各单位依法组织各项收入。开展各项收益活动应符合国家现行政策、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下,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第五条校内各项收益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政策执行,全部纳入学校综合预算,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第六条本办法适用范围:教学服务收入、对外服务收入及其他收入。学校取得的财政收入、科研收入不包含在本办法内。(一)教学服务收入,指学校按照办学政策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单位和个人收取的学费、培养费和进修费等收入。(二)对外服务收入,指利用学校资产开展各种对外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场地设施租赁费、网络使用费、测试费以及实验室对外服务费、车辆进校停车费和车辆***费、复印打印费等。(三)其他收入,指未列入以上项目应纳入学校分配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各单位按规定收取的零星收入,包括考务费、档案资料费、代办手续费、报名费、委托代管的会议费、协会会费以及各种临时性的会议费等。第七条收益分配教学服务收入分配1•接受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学费(不含软件学院本科三、四年级学生和艺术学院本科学生)全额纳入学校事业经费,按照学校既定政策执行,即学校94%,院系6%。院系部分中,办公费5%,学生活动费1%。、MPA、工程硕士、法律硕士等各类专业学位学费的分配比例如下:MBA国家班学费分配比例为学校50%,院系50%;MBA陕西班、MPA、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学费分配比例为学校40%,院系60%,其中:MBA陕西班学费分配给院系的60%部分中含给陕西省工商管理学院的10%部分;%,%;学校新办的专业学位分为初创期、建设期和发展期,其分配比例如下:第一至第三年为初创期,分配比例分别为学校10%、20%、30%,院系90%、80%、70%;第四年至第六年为建设期,分配比例为学校50%,院系50%;以后为发展期,保持学校60%,院系40%;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收入的6%用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3•艺术学院本科学费收入,分配比例为学校50%,院系50%;软件学院本科三、四年级学费收入,分配比例为学校50%,学院50%;国际交流学院学费收入,分配比例为学校60%,学院40%;6•继续教育学院(函授夜大)学费收入,分配比例为学校40%,院系60%;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收入,分配比例为学校60%,院系40%;7•短期培训收入,分配比例为校外办班学校10%,院系90%;校内办班学校20%,院系80%;&课程进修班收入,分配比例为校外办班学校20%,院系80%;校内办班学校40%,院系60%;9•辅修费收入,分配比例为学校15%,教务处15%,院系70%;、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收入按照协议执行。(二) 对外服务收入分配对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