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关于申报2013年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加强示范园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根据《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京财文〔2010〕2418号),现就申报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专项资金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
,优先资助专利保险试点单位企业、中关村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园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不再重复资助。
二、资助内容
对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在银行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给予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
三、资助额度
根据当年财政预算批复情况和项目申报情况,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的项目按照当年所需支付利息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每个企业每年贴息额不超过20万元,拨付专项资金后遇贷款利率调整的,贴息额度不作调整。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符合的条件
,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拥有一定数量的授权发明专利;
、制度完善,配有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每年有相应的资金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
。
(二)申报项目需符合的条件
、实施内容明确、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
,包含一定数量有效授权发明专利;
,且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需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申报项目已获得银行贷款。
五、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
。报告内容提纲详见附件一;
(副本);
;
;
,以及企业拥有的其他知识产权情况列表;
、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等;
(如专业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行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质量认证、环保证明、与技术创新相关的获奖证明等)。
以上材料有原件的,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提供书面材料时,请根据上述对提交材料的要求按顺序排列,对全部资料标明页码并制作目录。请用A4幅面按正规书籍粘胶简装装订,并在书脊注明申报企业名称。(以其他形式装订的不予受理)
六、申报程序
,进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进入系统填写申报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报告
》是申报书的附件部分,按照给定的提纲填写,以“××”为该文件命名,并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以word文件格式上传。项目申报起止日期为2013年3月18日—2012年6月30日,逾期网络自行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