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CHINA MUNICATION CO.,LTD
中移有限客[2006]113号
关于中国移动农村信息化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
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党中央发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强化面向农村的信息服务。为响应党中央号召,集团公司提出了农村信息化建设要着重“农村移动通信基础覆盖网”、“农村移动通信服务营销网”、“移动通信农业信息网”的建设,站在全局的高度,把握机遇,狠抓落实,努力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的通信信息服务保障。
为更好地开拓农村市场,扎实推进农村信息化工作,力争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有限公司提出以下农村信息化业务发展指导意见,请各公司遵照执行。
一、农村信息化业务描述
(一)业务定义
农村信息化的业务名称统一为“农信通”。“农信通”业务将基于手机、农村信息机等移动终端,通过短信、语音等多种无线接入方式,满足农产品的产供销、农村政务管理和农民关注的民生问题等信息化需求,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保障农务畅通、方便了解民生信息,从而解决农村
“数字鸿沟”,推进农村信息化。
(二)号码规划
全国统一配备12582为语音和短信业务接入码。
(三)业务类型
“农信通”定位为全国统一规划、分省运营的二类业务。
二、农村信息化“百千万”目标
经过一年时间,全国达到“实现100个涉农龙头企业移动信息化解决方案、打造1000个农村信息化示范乡镇、建立10000个信息化示范村、发展1000万‘农信通’用户”的“百千万”总量目标。
其中,“信息化示范村”原则上是指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30%以上、中国移动用户市场占有率(移动、联通、无线市话)达到70%以上、移动用户“农信通”业务普及率达到50%以上、且一村一人落实到位的行政村;“信息化示范乡镇”原则上是指该乡镇内信息化示范村占比在本省(区、市)排名前20%,且一镇一站落实到位的乡镇。
各公司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信息化示范乡镇及信息化示范村”具体评定标准和实施细则。
三、业务发展“五项”原则
(一)借力政府、联合推进原则。政府在农村信息化中处于主导地位,各公司要积极响应政府推进农村信息化的号召,借力政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整合资源,打造价值链,积极发挥农村信息化主力军的作用。
(二)普遍服务、兼顾效益原则。启动初期,各公司应从战略高度考虑加大对农村信息化的投入力度,以服务三农、注重社会效益、拓展农村市场为主要目标。随着业务的发展、市场的不断成熟及商务模式的探索完善,各公司应兼顾投入产出,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
(三)以点带面、全面突破原则。农村市场已由战略市场、潜在市场转变为现实市场。要以“农信通”的营销推广为切入点,根据用户需求,发挥我公司在语音服务方面的优势,将语音、数据和信息化产品整体包装后推荐给用户使用,力求快速带动整个农村市场业务拓展,进一步巩固我公司在农村市场的主导地位。
(四)考虑差异、循序渐进原则。农村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要不唯指标唯发展,工作上要做深、做细,适度超前。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应立足于本地实际情况,夯实基础工作,在循序渐进的基础上,力求快速发展。
(五)适度宣传,把握节奏原则。对于已取得实效、已被政府认可并签订合作协议的农村信息化案例,各公司应适当加强宣传和报道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对于还处于探索期的应用,要加快进度,不做大规模对外宣传,以免竞争对手模仿和复制。
四、业务发展“九个”要点
(一)靠政府,全面签署合作协议
国家各级涉农政府部门是农村信息化的组织者、主导者和推动者。省级政府涉农职能部门众多,如农业厅、科技厅、信息产业厅、商务厅等,各公司应与上述涉农部门紧密合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争取把农村信息化建设纳入地方政府的发展规划或重点工程,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取得政府的支持;同时采取成立联合工作组等多种方式,共同为农村信息化服务。
(二)分群体,明确业务发展对象
我国农村市场涉及面广,主体众多,基层组织复杂。为更有针对性的开展好农村信息化工作,根据客户价值和业务定位,目标客户群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目标客户群,包括各级涉农政府部门、乡镇村干部及涉农企业(含农资生产企业、农资经营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等)。
第二类目标客户群,包括农产品种养运销大户、农资经营户、农民经纪人等。
第三类目标客户群,包括普通农户、农民工、农技推广员等。
(三)重实际,提炼对象业务需求
在客户群体细分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实际,提炼信息化需求。农村信息化的需求可概括为政务信息流、产业信息流和民生信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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