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毕业生改派及派遣证遗失补发办理流程改派一般指毕业生经初次就业派遣后,因变更就业单位而需要更改毕业去向的行为。一、毕业生办理改派,需携带以下材料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申请:(1)原派遣单位的解约函。(2)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者新单位出具的接收函。(3)派遣至原单位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通知书保存于人事档案中)。(4)毕业生调整改派的书面申请。二、毕业生已办理就业派遣手续,但派遣证遗失,需要办理补发手续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1)派遣证遗失补发申请书。(2)未报到者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未报到证明。(3)毕业证书原件。(4)在盟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载的遗失声明(派遣证编号以《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为准或咨询学校)。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择业期内,可以办理毕业生改派和报到证遗失补发手续。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每月集中办理1次。节假日期间或应届毕业生派遣期间(6月下旬—9月初)教育厅不受理往届毕业生上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