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司法局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情况汇报
在县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成立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机关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参加,通过认认真真学文件,扎扎实实查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第六督导组要求,现将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富有成效,我局及时成立了由局支部书记、局长刘自根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要负责局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衔接各个环节。一是负责与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县委第六督导组联系,及时汇报、传达、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二是负责定期汇总报送相关数据信息;三是负责制定局机关教育实践活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有关情况的上报工作;四是负责局机关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及时制作简报,宣传机关、基层活动开展情况;五是负责局机关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二、制定方案,及时进行动员部署
。县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始终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有力抓手,按照把握为民务实清廉主题,遵循“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聚焦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的要求,结合县司法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范围对象和方法步骤,提出了学习教育、广泛听取意见;查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三个环节。报请县委第六督导组审阅同意后,印发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
。2014年3月4日上午,县司法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刘自根同志作动员讲话,部署县司法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县委教育实践活动第六督导组出席会议,组长谢云志作了重要讲话,对我局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全面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二是要认真搞好教育实践活动;三是要扎实做好督导工作,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实做细做出实效。参加动员会的机关党员干部20人。
三、认真学习,强化服务群众意识
。重点抓党员领导干部的学,即: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讨论交流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对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章》、《论党的群众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和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中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的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等重要文件、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进行认真深入的学习。组织集中学习5次,其中,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报告2次。
。以机关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