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流程
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教育硕士”)学习年限2-4年,分为课程和论文两个阶段进行。学习大致流程如下:
一、课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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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一般安排在录取后的第一、第二个暑假期间集中到校学习。时间大概在每年7月中上旬至8月中旬,每次学习时间为期六周。其中第一个暑期上课以学位公共课为主,称为第一阶段授课;第二个暑期上课以专业课为主,称为第二阶段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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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参加第一年暑期授课报到时须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的要求,携带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等材料,足额缴纳课程阶段学费后报到,接受入学资格复审。
确有特殊原因当年不能入学的,应下载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在开学一个月之前送交录取学院(系)。经学院、研究生院同意的,可保留入学资格至第二年暑假期间入学。获准保留资格的学生须留意第二年暑期新生开学时间,下载并填写《入学申请》,并在开学一个月之前向录取学院(系)提交入学申请。经学院、研究生院批准入学的,随下一级新生一起入学。保留入学资格最多只能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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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第二阶段暑期上课的学生应提前在每年5月1日前后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看上课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学习。
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校参加第二阶段授课的,应下载并填写《休学申请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在开学一个月之前送交学院(系)。经学院、研究生院批准休学的,可在下一年随下一年级学生来校参加第二阶段课程学习。获准休学的学生须留意下一年暑期上课时间,下载并填写《复学申请》,在开学一个月之前向学院(系)提交申请。经学院、研究生院批准复学的,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学习。休学只能在课程阶段进行,休学时间最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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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期间要遵守学习纪律。一门课程缺课(包括请假)超过总课时数三分之一的,不能参加该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计。该门课程需要重修。
第一阶段授课课程在入学第二年暑期上课第一周集中考试。考试初步安排见暑期上课预通知,准考证(含考试时间、地点)在第二阶段授课报到时在院系领取。第二阶段课程一般采用随堂考试和课后作业的方式进行,具体以各门课程任课教师的要求为准。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可以申请缓考。申请者提前下载并填写《课程学习申请表缓考申请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开学一个月之前送交学院(系)。经学院、研究生院批准的,可暂不参加当年度该门课程的考试。获准缓考的学生须留意下一年暑期上课安排,下载并填写《课程学习申请表补考申请表》,开学一个月之前向学院(系)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研究生院批准的,参加下一年暑期该门课程的考试。
5成绩公布与查询
考试成绩将于课程考试后下一个学期末前后在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系统(网址:./bnuyy/)中发布,届时学生应登陆该网站查阅课程学分和考试成绩。如有疑问,第一阶段公共课请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第二阶段专业课与院系联系。
各门课程考核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为不及格),可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则终止学习。教育硕士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4学分,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学生不允许参加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