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天淬臆么笱研究生学位论文直晶庭交易虫亟位购庭鏊笪笪丑究论文题目:塞越亟±经济法堂国塞王亟经渣活动洼胡兰验专业技术职称:副数援生三日斓学生姓名:申请学位级别:申请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指导教师姓名:提交论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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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存在诸多混乱状况,对购房人的利益造成了极大损害。而其中关于预付购房款的管理和使用问题则是较突出的一个的方面。我国关于预付购房款管理和使用方面的法律规定极不完善,笔者借鉴欧美和香港等地的实践经验,并结合我国各地方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商品房交易中预付购房款的监管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在丰富我国商品房交易中物权和债权关系理论的同时,推进相关制度的立法完善。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对预付购房款进行监管的必要性。首先,指出商品房预售交易关系是一种远期交货的买卖关系,该交易关系与普通买卖关系相比具有双方主体强弱势不均等、主体一方是社会多数人和购房人权利的物权被债权化等特点。其次,界定预付购房款的法律性质,指出其是一种具有法定限制的不完全物权,其行使应当受到必要的规制。再次,从法学理论中的契约的重复博弈与诚信机制、法哲学自由限制、法律规制中的安全和效益等方面和经济学理论中的成本收益方面指出对私行为进行公法监管的必要性。第二部分对国内外尤其是国内实践中的监管模式进行了考察、梳理和评价,指出国外大多是由非政府组织等第三方中立机构进行监管,而国内则有政府监管、银行监管、公证处监管、担保机构监管、监理公司监管、律师事务所监管等不同情况,需要我们尽快在法律高度上给予统一。第三部分探讨了建立可行的监管模式应有的理论支持。指出商品房预售法律关系是一种公私混合型的经济法法律关系,对预付购房款进行监管是这种法律关系的必有之义,并运用经济法理论对其中的三元主体关系进行了分析,同时指出预付购房款的监管主体的性质应当是准行政主体,其权力也应当是准行政权力。并指出非政府组织可以承担社会公共管理的职能,成为合适的监管主体。第四部分提出了笔者对可行的监管模式的具体构想,指出律师事务所或房地产商协会作为预付购房款监管主体的监管模式比较适当,有助于监管目的的实现。并且经过笔者的思考,提出了监管主体的权力、权利、义务、责任等方
面的设置模式。最后,在结论中,笔者指出可以在非政府组织对预付购房款进行监管的过程中,不断积累监管经验,在时机成熟时将监管范围进一步扩展至对整个商品房预售过程进行监管,从而真正实现商品房预售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即是况,本文不仅对商品房交易中预付购房款的监管问题提出了可行的解决办法,也对将来确定商品房预售制度整体的监管模式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同时也对更加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公共管理中的作用作出了初步的尝试性研究。关键词:商品房预售:预付购房款;非政府组织:监管摘要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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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购房款的法律性质分析⋯⋯⋯⋯⋯⋯⋯⋯⋯⋯⋯..锶ň栽蚣捌湎拗苹⒄骨魇啤我国监管模式的主要问题⋯⋯⋯⋯⋯⋯⋯⋯⋯⋯⋯⋯目录引言⋯⋯⋯⋯⋯⋯⋯⋯⋯⋯⋯⋯⋯⋯⋯⋯⋯⋯⋯⋯..陨唐贩拷灰自じ豆悍靠罱屑喙艿谋匾P浴商品房预售交易的法律性质分析⋯⋯⋯⋯⋯⋯⋯⋯⋯⋯..唐贩吭な劢灰资且恢衷镀诮换醯穆蚵艄叵档乃叫形!.⋯⋯⋯⋯⋯⋯⋯⋯⋯⋯⋯..踉嫉闹馗床┺ê托史治觥预付购房款监管的经济学基础——成本收益分析⋯⋯⋯⋯⋯.じ豆悍靠罴喙苣J降南质悼疾臁欧美国家的监管模式及评价⋯⋯⋯⋯⋯⋯⋯⋯⋯⋯⋯.我国的监管模式及评价⋯⋯⋯⋯⋯⋯⋯⋯⋯⋯⋯⋯..⒃じ豆悍靠罴喙苣J降睦砺厶轿觥预付购房款监管关系是一种公私混合型社会经济关系⋯⋯⋯⋯.⋯⋯⋯⋯⋯..じ豆悍靠罴喙苤魈逖≡竦囊谰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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