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八章食品召回制度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98号令),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召回实施办法。一、 安全危害报告及调查评估化验室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应半准确记录并保存牛产环节屮的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储运、成品、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所有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相关情况应为由化验室请示过总经理后及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公司获知生产的食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化验室应当立即按照《食甜召回规定》的要求进行食晶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并于3日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报告。二、 召回的实施公司确认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或接到责令召回通知书后,总经理应立即下令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安全食站,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并按规定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召回计划和召冋阶段性进展情况。按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的初步意见,公司化验室和购销科立即实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四、召回的后处理化验室和购销科实施召回时应半保存召回记录,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并在食甜召回时限期满15日内,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召回总结报告;属于政府部门责令召回的,应半报告国家质检总局。生产部门应当及吋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应当及吋予以销毁。化验室对召凹食品的后处理应半有详细的记录,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接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食品生产者召回进展情况和召回食品的后处理过程的监督。同时,配合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实施的召回进行原因、措施和效果分析,评价危害程度,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第九章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 F1的:本制度规定了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等必须符合GB2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