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事项类别行政许可类事项名称城市道路(含广场等公共场所)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许可设定依据1、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三条;2、 《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机关大兴区市政市容委收费依据和标准本许可事项不收费受理方式及地点兴华大街三段15号大兴区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市容委窗口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办理科室大兴区市政市容委市政服务中心申请材料1、 市市政管委统一格式的《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许可的申请表》;2、 申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法人机构代码证书;3、 设施的设置方案(设置方案应当对设施的数量、规格、色调、造型、位置、功能进行具体的文字说明);4、 设施的平面设计图和彩色立面效果图(标明具体的尺寸、色标);5、 各个设施在道路及公共场所的实际布置效果图(真实反映周围的景观环境,并标明各个设施申请设置的具体位置);6、 设施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和维护保洁方案;7、 设置设施的施工方案。审批流程受理一审核一审批一告知审查内容申请符合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方案审核许可的条件;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真实、规范、有效。审查标准按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管理设计规范、技术规范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批准形式《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时限有效期一年(如遇道路改造或规范调整无条件拆除)联系电话81296213序号岗位名称岗位职能办理人员承诺期限1受理岗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告知申办人,并将需要补齐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及时限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朱继霞2个工作日2审核岗审查申请材料的合理性,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意见周浩、邹长青38个工作日3审批岗决定是否准予许可冯秀海3个工作日4制证岗1、 对受理事项批准通过的,受理大厅负责填写《大兴区市政市容委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将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时通知申请人。2、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照要求整理、装订、归档、备查。常乐2个工作日不予受理申请事项申请设置的设施性质□固定设施□可移动设施申请设置设施需要提交的材料□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审请表;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出具的同意设置的意见书;设施的设置方案(应当对设施的类别、样式、体量规格、设计风格、色彩、功能等进行具体的文字说明,并附设施设计图和彩色立面效果图;同时应当对设施在城市道路上的设置位置、设置密度等进行说明);□设施及设施周边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和维护保洁方案;设置设施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及详细的施工技术标准;申请设置可移动设施的,应提交设施移动范围及非许可时段内设施存放场所的产权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其它相关材料。申请设置的设施数量申请设置设施的地区(具体到大街名称、标明起终点,并附标有具体点位的1:1000地图)申请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年月日申请单位地址法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临时设施设置许可申请表申请设施名称申请设置设施需提交的材料目录临时设施设置许可申请表;中请设置临时设施的理由及批准文件材料;设施的设置方案(应当对设施的类别、样式、体量规格、设计风格、色彩、功能等进行具体的文字说明,并附设施设计图和彩色立面效果图;同时应当对设施的设置位置、设置密度等进行说明,并附标有具体点位坐标的1:1000地图);□临时设施设置期间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和维护保洁方案;□施置设施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及详细的施工技术标准;□其它相关材料。设施设置区域的四至范围、设施规格及数量四至范围(标明起始点)规格数量设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 日申请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年月日申请单位地址法人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许可的受理证明书大兴区政容设施许可受( )字〔〕号(申请人): 你(单位)于 年—月—日提出的关于 的行政许可申请和相关材料(共 件)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和要求,依法予以受理。特此证明。年月日(印章)大兴区政容设施许可补( )字() 号(申请人):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交的关于 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齐补正下列材料:1、2、请按照要求补齐补正上述材料后,再办理行政许可申请。年月日(印章)(联系人:不予受理决定书大兴区政容设施许可受( )字〔〕号(申请人): 你(单位)于 年—月—日提出的关于 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一、 该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二、 该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请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现决定不予受理。如对此决定有异议,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兴区人民政府或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