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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程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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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程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docx

上传人:zhuwo11 2020/8/12 文件大小: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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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程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徐州工程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引进原则(一)人才引进必须服从、服务于学科和专业建设发展需要,优先引进重点建设学科、特色学科和新兴学科急需的优秀人才。(二)引进的人才应具有硕、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合作精神,身体健康。(三)引进人才的年龄:具有学科或学术带头人条件者不超过5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者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者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者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者不超过35周岁。(四)积极探索、实践各种柔性引进模式。二、组织领导(一)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审定年度引进计划,确定引进人员。(二)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人才引进计划,开展人才引进的各项具体工作。(三)人事处负责人才引进具体管理工作和校人才引进专项基金的管理使用。人才引进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招聘费、宣传费、安家补贴、专项补贴、购房补贴及人才引进过程中的相关配套费用等。(四) 财务处根据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做出相关经费年度预算安排,保证引进人才所需各项经费。(五) 科研处根据人才引进计划,做出有关科研启动费的财务预算,并负责引进人员科研启动费的管理。(六)教务处负责协调解决引进人员的实验用房和仪器设备的购置与管理等。(七) 总务处负责落实引进人员的过渡住房、办公用房及办公设备等。(八)纪律监察部门负责对人才引进过程进行监督。三、引进程序(一)制定计划。各学院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师编制等情况制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经人事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和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二)信息发布。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外发布人才引进招聘信息。(三)信息采集。通过参加人才招聘会、接收e-mail、传真、电话、信函及登门拜访等方式,广泛采集人才信息。(四)资格审查。各学院对采集到的人才信息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如: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应届硕、博士生推荐表等,根据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提出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经人事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和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五)考试考核。各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面试、试讲、答辩等形式,对拟引进人员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等进行考核,并在《徐州工程学院拟引进人员审批表》上签署考核意见后报人事处。人事处通过资格复审、政审、体检等形式,对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拟定引进人员名单报主管校领导和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六) 研究审批。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引进人员名单。(七) 签约录用。对调动人员,由人事处签发商调函,拟调入人员根据商调函上的要求向学校提供有关材料,由人事处上报市人事局审批;对应届硕、博士毕业生,由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凭报到证到校办理相关手续;对其他情况引进人员,按相关政策办理手续。引进人员到校报到时签订协议书,办理有关待遇的兑现手续。对无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四、使用管理(一) 引进人员进校后,人事处和各学院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关心、支持、照顾,并对他们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跟踪评价。(二) 学校每年对引进人才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各学院年终向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