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村并组对村治的负面影响出于减轻农民负担和财政供养压力等原因,许多地方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对村、组进行了大规模的合并,甚至在一些地方述取消了村民组长的设置,由村干部分片包组。例如,湖北省阳新县在税费改革前的2001年有村委会449个、村民小组3987个;到T2003年底,村委会减为312个、村民小组减为2544个,平均每村人口达2582个人,每组317人。又如湖北南漳县在2002年合并村组中,村委会由原来的521个减为274个,几乎减少了一半;村民小组由3207个减为1446个。尤其是该县李庙镇,村民小组一下子由332个减为71个,基本上是4-5个村民小组合并为1个小纽。不仅湖北省在农村税费改革屮人规模撤并了村组,其他省份也同样进行了一定的村组合并。根据民政部的统计,,以后逐年减少,。5年间村委会数减少了近1/4。在最近几年内,村组合并力度Z大和合并速度Z快,是令人吃惊的。像这样人规模合村并纽,势必会对村级换届选举和村级治理带來新的问题。众所周知,农民-•般的日常生活很少会超出“自然村”的范围,“自然村”是在农民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冇的地方一个村民小组就是这样的一个“自然村”,冇的地方儿个村民小组形成一个“白然村”,但是,这样的然村”一般要比一个行政村的范围要小,基木上少于1000人。如果说“自然村”是农民的“熟人社会”的话,一两千人的“行政村”可以算得上是“半熟人社会”。“行政村”大多是由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大队”直接演变过来的,农民之所以会认同“行政村”为“半熟人社会”,是由于长达二三十年的人民公社体制造就的集体主义新传统的缘故。虽然后来“撤社建乡”以后,“生产大队”逐渐改为“村委会”,“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并渐次推行村民自治制度,但是,直到农村税费改革之前,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撤并还十分缓慢,在大多数农村基本上仍然维持着原来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范囤。广人农民生活在这样千万个“熟人社会”和“半熟人社会”之内。农村税费改革带來的人规模村组合并,一下子打破了农民的H常生活界限,农民不可能在较短的吋间内适应村组合并的新范围,他们的日常交往一如既往地局限在原来的界域内。由于各个村组Z间原來的土地、山林等资源丰歉不均,债务和集体经济也不尽均衡,合并后的村纽为了避免才盾,许多地方采取“一•村多制”的方式进行治理,即涉及到土地、债务这样农民敏感的经济利益问题依然维持原来的村组格局,不再打乱重分。这样一來,虽然形式上进行了村组合并,但是农民的LI常生产、生活乃至地缘认同却未随Z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合并村组的治理必须注意到原来各个村组之间人事的平衡,即,甲村与乙村合并后,如果甲村的人出任村支部书记,乙村的人必须出任村委会主任。如果是儿个村合并,这种人事上的平衡将更为复杂,必须照顾到原来各个村纽的利益,否则很难开展工作。可是,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一般都是采取“海选”的办法进行选举。这种选举的结果,未必会如愿达到以上人事均衡的目标。很显然,原木人数众多的(甲)村的人选极易当选,而另一个(乙)村由于人数少很难有人当选,这样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就难以正常开展丄作,因为那个没有人当选的(乙)村往往不配合新的村委会的工作。甚至还会出现:人数少的村因为当选无望而不去参加(或抵制)选举,使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