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惠州市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布局(2013-2020年)(征求意见稿)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畜牧业产业化进程显著加快,传统农村养殖模式正逐步向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养殖模式发展。与此同时,畜牧业生产与土地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及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日显突出,直接影响畜禽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为促进我市畜禽产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按照《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和《广东省“十二五”农业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坚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基础上,贯彻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前瞻性、全局性地规划未来全市畜牧业生产发展布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以环保为依托,以效益为中心,除满足本地市场需求外,兼顾深圳、东莞及香港市场供应,积极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进产业升级,形成定位清晰,畜禽产业、土地、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相互协调、和谐发展的畜牧业生产格局,保障全市肉类供应和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二、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积极发展环境友好、清洁生产、可持续、健康养殖的畜禽产业,保护好水资源与环境,综合利用畜牧业生产废弃物,污水达标排放。规划2013年我市生猪和家禽出栏量分别为217万头和3340万只,奶牛存栏9920头;2020年在提高畜禽质量基础上,生猪和家禽出栏分别稳定在185万头和3400万只,奶牛存栏达12500头(各县、区目标见附表)。2020年全市畜牧业生产区域布局合理,标准化规模养殖比例达到90%以上,废弃物资源利用率达90%以上。三、基本原则(一)合理合法,规划用地。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和《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规定,依法进行畜禽生产规划,既节约用地,又确保畜禽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我市土地资源可利用实际情况以及环境承载能力,充分利用荒山、草坡及未利用的废弃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二)统筹考虑,科学规划。全面考虑各地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和产业基础,从综合平衡全市供需出发,科学规划畜禽养殖用地和可循环养殖方式。严格遵守市政府《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的通告》的规定,各县(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已经开展畜禽养殖的地区,要综合考虑现有土地性质、环境状况及所在区域的环境容量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确立其合法性和整治要求。位于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搬迁或关闭。对需要搬迁或关闭的畜禽养殖场,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要正确引导,合理补偿,化解搬迁过程产生的各种矛盾。(三)综合利用,保护环境。遵循种养结合与清洁生产的原则,坚持走生态养殖之路,维护区域性种养平衡、优化全市农业产业资源,保障全市畜禽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按照“节能减排”的要求,综合利用废弃物,有效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良好的空气环境。根据市政府《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的通告》的规定,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禁养区内禁止畜禽养殖。鼓励畜禽养殖场中水回用和粪便等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畜禽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