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汉中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12—2020)》草案
一、总则
为促进汉中市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使幼儿园、中小学校的发展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发展相适应,合理规划和保护市区幼儿园、中小学校用地,确保学校的标准化建设,为汉中市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规划管理提供依据,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层面上的专项规划,经汉中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有地方性法规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法定程序无权修改。
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说明书、图纸三部分,三者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规划文本与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范围内各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等均依据本规划执行。
二、规划目的
通过对办学现状和生源的分析,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提出近、远期的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和实施步骤,从而实现时间、空间上对各类学校的宏观调控和有序建设。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通过对城市人口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等规模的预测,提出汉中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配套指标体系,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布点提出规划建议和要求,为各类学校的建设提供科学建设和管理依据。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
4、《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5、陕西省《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
6、《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10〕51号)
7、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陕政办发〔2009〕126号
8、《陕西省教育系统建设用地指标》(2007年)
9、《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10、《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
11、《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
12、《陕西省中小学保护条例》(1990年)
13、《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陕教发〔2011〕35号)
14、《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15、汉中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16、《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决定》(汉政字[2011]84号)
17、国家及地方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四、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所确定的汉中市中心城区。即:西汉、十天、宝巴三条高速公路合围地界以内的城市建设用地和其外的三个城市组团(东面的柳林组团、北面的褒城组团和南面的周家坪组团),总面积100平方公里中小学、幼儿园的发展进行指导性规划。
规划期限:2012年—2020年。
其中近期:2012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20年。
五、规划原则、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规划的总体原则为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着重考虑规划的可实施性。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领全局,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坚持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