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十大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例案例一: “三鹿”奶粉引起幼儿双肾结石 2008 年9月 15 日,玉屏消费者刘某向玉屏自治县消协投诉,反映其女儿自 2008 年以来一直食用三鹿 U +系列 1-3 段 900 克/听成长奶粉, 每月食量为 3听, 均是在玉屏某超市购买, 2008 年9月 13 日当获悉三鹿婴幼儿奶粉含三聚***氨一事后, 刘某将女儿送到了当地医院进行检查,经双肾 B 超检查,发现女儿已患有双肾结石。接到投诉后,玉屏县消协经调查得知,刘某夫妇 2008 年初以来,共在玉屏某超市购买了 13听“三鹿”婴幼儿奶粉, 共计 1501 元, 经调解由超市双倍退还刘某购货款, 共计 3002 元。案例二:不合格化肥“烧”死百亩西瓜 2008 年7月3 日,镇宁自治县消协接到镇宁县丁旗镇下午村村民张某、欧某等 7 户瓜农的投诉, 称他们当年种植的 100 余亩西瓜在使用了四川自贡某某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某品牌复合肥后,西瓜不仅长势差且死亡率高。经调查, 瓜农们使用的复合肥是从丁旗镇街上一化肥经营户处购买的, 经贵州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两次检验, 该品牌复合肥为不合格产品, 在消协调解下, 化肥经营户一次性赔偿 7 户受害瓜农损失费 5 万元。案例三:化妆品美容不成反“毁”人 2008 年6月 24日, 贵阳市消费者尹女士在使用了从贵阳某商场购买的化妆品后, 脸部出现了严重的过敏及身体不适现象, 虽多次与经营者协商赔偿, 却一直未果, 遂采取跳楼这一过激行为讨说法。经查, 商家销售的化妆品属于不合格产品, 导致消费者出现了严重的皮肤过敏及尿***严重超标等现象,后经调解,商场和经销商先支付 5000 元作为尹女士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其余治疗费用则由商场及经销商共同承担。案例四: 18 位消费者浴室洗浴被盗 2008 年5月 26 日,兴仁县消协接到王某某等 18 位消费者的投诉,称 2008 年5月 24日晚他们在兴仁县某酒店洗浴中心洗浴, 5月 25 日清晨,大家准备离开该洗浴中心时,发现存物箱被撬、贵重物品及现金失窃,经调解,由洗浴中心全额赔偿 18 位消费者被盗的物品及现金,共计 16800 元。案例五: 3 万元买手表遭遇欺诈 2008 年7月 29 日,消费者张某在遵义某某广场购买了一款价值 35500 元的某品牌手表, 当时专柜营业员承诺并在其购货凭证上写明手表的表带轴为 18K 金制造,但经辨认,该表带轴是铜而不是 18K 金的,张某以涉嫌消费欺诈为由,要求商家给予 10 倍赔偿,经调解, 经销商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同时给予 3 万元赔偿。案例六: 新笔记本电脑 15天“瘫痪” 2008 年2月 18日, 铜仁市松桃自治县正大乡地新村的吴某, 在铜仁市某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一台型号为 R650N 的某品牌笔记本电脑( 价值 5400 元) ,使用 15 天后电脑就出现白屏现象且无任何声音, 还不能正常启动,4月8日、6月5日、7月 19 日三次向该公司报修,耗去修理时间 3 个多月,经调解,商家同意无条件更换一台新电脑。案例七:耕地机刚用半天就坏掉 200 8年3月25日, 黔南州龙里县洗马镇羊昌村消费者投诉站接到农民王某投诉,称其 200 7 年 10月 10 日在黔南州某公司贵阳销售部购买了一台型号为“ TG4- ××”的微型耕地机,仅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