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东省2007年课改高考数学考试说明
(一)命题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和《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课程标准数学科考试大纲》(待发),并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数学教学实际,体现数学学科的性质和特点。
、基本技能和数学思想、数学方法、数学能力,体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目标要求。
,又要体现新课程理念。
、多样性和选择性,具有一定的探究性和开放性。
、公平原则。试题要切合我省中学数学教学实际,数学问题的难度、问题的情景等要符合考生的实际水平。应用题要“贴近生活,背景公平,控制难度”。
,注重数学学科知识的内在联系。
、效度和必要的区分度以及适当的难度,—。
(二)知识和能力要求
对知识的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三个层次,依次是知道和感知、理解和掌握、灵活和综合运用,且高一级的层次要求包括低一级的层次要求。
(1)感知和了解:要求对所学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了解和感性的认识或初步的理解,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并能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模仿、描述它。
(2)理解和掌握:要求对所学知识内容有较为深刻的理论认识,能够准确地刻画或解释、举例说明、简单的变形、推导或证明、抽象归纳,并能利用相关知识解决有关问题。
(3)灵活和综合运用:要求系统地掌握知识的内在联系,能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较为复杂的或综合性的数学现象与数学问题。
能力主要指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以及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1)运算求解能力:会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正确运算、变形;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运算途径。
(2)数据处理能力:会收集、整理、分析数据,能抽取对研究问题有用的信息,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能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估计和近似计算。
(3)空间想象能力:会画简单的几何图形;能准确地分析图形中有关量的相互关系;会运用图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问题的本质。
(4)抽象概括能力:能从具体、生动的实例中,发现研究对象的本质;能从给定的大量信息材料中,概括出一些结论,并能应用于解决问题或作出新的判断。
(5)推理论证能力:会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已获得的正确数学命题来论证某一数学命题真实性。
(6)实践能力:能够对问题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建立数学模型;能应用相关的数学方法解决问题,并能用数学语言正确地表述、说明。(7)创新意识和能力:能够独立思考,灵活和综合地运用所学数学的知识、思想和方法,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三)考试范围及要求
(1)文科
《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中的必修课程内容和选修系列1内容。
数学1:集合、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I(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
数学2:立体几何初步、平面解析几何初步。
数学3:算法初步、统计、概率。
数学4:基本初等函数II(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