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DIRUI INDUSTRIAL CO., LTD.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河街 9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保荐人( 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声明: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公开发行股数不超过 1,534 万股, 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 元每股发行价格 元/ 股预计发行日期 2014 年 8 月 29 日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6,134 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 年 8 月 2 8 日 1 - 1 - 1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 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 - 1 - 2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 、控股股东长春瑞发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 )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购。( 2 )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3)在满足上述锁定期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减持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存在除权除息情形的,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减持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等,并在减持公司股票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约束措施:( 1 )若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12 个月。( 2)减持价格低于承诺价格的,自愿向公司以现金方式交付发行价与减持价格的差额乘以减持股数的金额。 2、实际控制人宋勇,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宋洁、顾小丰承诺( 1 ) 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购。( 2 ) 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延长 6 个月。( 3 )在满足上述锁定期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 减持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存在除权除息情形的,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减持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等,并在减持公司股票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 4 )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额的 25%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约束措施:( 1)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 1 - 1 - 3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限自动延长 12 个月。( 2)减持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