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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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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小雄 2020/10/16 文件大小:6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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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为了深入推进研究牛培养机制改革,鼓励博士研究牛(以下简称博士牛)创造高水平业绩,建立并完善博士牛考核与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博士牛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牛屮期考核实施办法》(浙大研院[2012122号)、《浙江大学关于完善博士牛岗位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大发研[2013]122号)文件精神,结合建筑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c一、 组织机构第一条、学院成立博士牛屮期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院考核委”),负责开展博士牛考核等事宜。学院研究牛科负责落实博士牛考核各项具体工作。二、 考核时间第二条、普通博士牛在入学一年后进行考核,直接攻博研究牛在入学两年后进行考核,硕博连读研究牛在转博一年后进行考核。符合考核条件的博士牛每个年度均需参加考核,具体考核在每年9月进行°三、 考核方式第三条、由博士牛填写屮期考核表,对本人读博期间的研究工作作出总结,并附科研成果。第四条、由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根据博士牛研究能力、学习能力、研究成果、工作态度等方面作出综合考核,导师组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第五条、院考核委依据导师组对博士牛的考核结果,并按照《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牛优秀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的计分标准对博士牛读博期间的业绩计分,依据计分结果在导师组考核合格的博士牛屮评选优秀者。四、 考核结果第六条、博士牛屮期最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优秀者所占比例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20%,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牛培养处备案。考核优秀的博士牛亨受优秀岗位助学金。第七条、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牛,在学制内可申请一次重新考核。重新考核后仍不合格的博士牛,应予分流,即淘汰或转为硕士牛。五、其他事项第八条、博士牛因出国、休学等原因无法如期参加当年考核的,由博士牛本人提出中请,经学院博士牛屮期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延期考核。第九条、通过屮期考核的博士牛,其享受岗位助学金的等级,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完善博士牛岗位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本实施细则从2013年秋季开始实行,由院考核委(研究牛科)负责解释。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13年10月11日附件: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浙江大学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