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1796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其合理使用,保护其完整,发挥固定资产的最大效能, 降低经营管理费用,盘活闲置的固定资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使用期限超过1年且保持实物原状的经营用有形资产,或者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使用期限超过2年且保持实物原状的管理用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和其他设备五大类。
第三条审批权限
所有固定资产的调拨、改良、投保、处置、租赁、抵押、盘点报告必须由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条计价方法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包括买价、运输费、包装费、安装费、税金、保险费等)。
第五条折旧管理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
2、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使用年限、折旧率及预计净残值率:
资产类别使用年限年折旧率月折旧率预计净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25 33>.84% % 4%
机器设备 10 % % 4%
运输设备 5 % % 4%
电子设备 5 % % 4%
其他设备 5 % % 4%
第六条管理形式
固定资产实行电脑账簿(账)、电脑卡片(卡)、实物(实)分管原则;财务部管理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帐,行政部管理固定资产电脑卡片,并共享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资料库;使用部门管理实物。
第七条各部管理职责
1、财务部职责:
负责对固定资产价值的确认、核算、付款的审核及对实物日常管理的监督和固定资产盘点的组织工作。
2、行政部职责:
负责固定资产的申购(不包括电子设备和店铺开业前的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监督,包括固定资产卡片的建立、明确实物保管人和管理责任人的责任、跟踪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固定资产报废的确认及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并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抽查,确保实物的安全及正常使用。
3、信息部职责:
负责电子设备的购买、维修、调配、报损和日常管理。
4、企业发展部职责:
负责各店铺开业前固定资产的申购,并在开业后将实物转交给行政部管理。
5、使用部门职责:
负责对其使用固定资产的实物保管及日常维护与保养。
第八条盘点
为确保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由财务部牵头,行政部和财务部成立盘点小组,组织盘点准备工作。盘点出现盈亏时,行政部应及时查明原因,在盘点后三天内将盈亏原因报告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盘点表及盈亏说明,在盘点后半月内出具固定资产年度盘点报告,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条验收
1、验收要求:
负责验收的部门,验收时应根据已审批的申购单、调拨单逐一清点数量及抽查其质量,对质量不合格的物品应拒收。
2、单据填制:
自行采购由经办部门与行政部负责验收,统一采购由实物接收公司的行政部负责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物品行政部应于验收时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见附表5,一式三联,第一联行政部,第二联财务部,第三联供应商),同时以使用部门为单位编制“固定资产签收明细表”(见附表6,一式三联,第一联行政部,第二联财务部,第三联使用部门),并为每个使用部门复制一份;编制完毕后,传各使用部门实物保管人签名。对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