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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郑州大学专题研究生学籍管理统一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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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郑州大学专题研究生学籍管理统一规定.doc

上传人:书犹药也 2020/11/7 文件大小:3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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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郑州大学专题研究生学籍管理统一规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郑州大学硕士学籍管理要求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硕士学籍管理,促进硕士德、智、体全方面发展,确保硕士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一般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要求》和《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要求》要求,结合我校硕士培养特点,制订《郑州大学硕士学籍管理暂行要求》(以下简称“要求”)。
第二条 本要求适适用于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要求被录用接收学历教育并取得我校学籍硕士。留学生及港澳台硕士参考实施。
第三条 硕士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学****刻苦钻研,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第二章 入学和注册

第四条 新生凭录用通知书按要求日期来校报到入学。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所在院(系)请假同意,报硕士院同意。请假期限不得超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除不可抗力等正常事由以外)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五条 新生报到后,应在要求时间内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 委托培养硕士和自筹经费硕士,在办理报到手续、领取校徽、硕士证及其它相关材料前,须签定协议、推行交费等手续。未经同意,逾期2周未按学校要求缴纳学费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申请贷款或其它形式资助,办理相关手续后注册。
第七条 在体检复查中发觉患有疾病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坚持学****新生,凭校医院或县以上三级甲等医疗单位诊疗证实,在短期内可治愈,经硕士院同意,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新生不在学校居住,不享受在校硕士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新生,须在下学期开学前1个月向所在院(系)提出入学申请,经复查(含体检、政治思想等)合格,硕士院同意后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第八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要求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给予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分情况,给予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不受时间限制,立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者,交相关部门查处。
第九条 每学期开学,硕士必需按要求日期返校,由本人持硕士证到所在院(系)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应事先向所在院(系)请假,并报硕士院同意。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不按时注册者,均按相关条款处理。

 
第三章 纪律和考勤

  第十条 硕士要按时参与培养计划要求和学校及院(系)统一安排组织教学及各类活动。因故不能参与者,必需请假。硕士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第十一条 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坚持学****硕士,必需办理请假手续。因病请假,在校期间凭校医院诊疗证实,外出期间凭县以上三级甲等医院诊疗证实。病假2周以内须经导师同意,并报所在院(系)分管领导同意;2周以上须报硕士院同意。同意材料存相关院(系)备查。硕士通常不得请事假,如确需请事假,1周以内经导师同意,由院(系)相关领导同意;1周以上由院(系)提出意见,报硕士院同意。请假期满,应按时销假。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硕士在一学期内,请病假、事假累计不得超出1个月,逾期需办理休学手续。硕士除节假日外,必需在校学****不得任意离校。因学****或论文工作需要外出时(1个月以上),应由导师提出,院(系)同意,并报硕士院立案。硕士未经请假,或未准假而私自离校,或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同意而逾期不返校者,均作旷课论处。对旷课硕士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要给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 硕士必需按要求参与所修课程考试(考查),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为了确保硕士按时完成学****任务,未经硕士院同意,各培养单位不得抽调硕士从事和专业学****无关工作。
第十三条 依据教育部《一般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要求》和《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要求》相关要求,提倡在校硕士晚婚、晚育。在学期间不提倡生育。凡因特殊原因需生育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字,所在院(系)同意,报硕士院审批,并办理休学手续。
 
第四章 学****成绩和考评
第十四条 硕士必需按培养方案中要求学位课程进行学****和考试,考试成绩一律按百分制记分。凡属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必需在75分以上(含75分)方能取得该课程学分。
第十五条 硕士在课程学****之前,如有正当理由并经过课程考试,成绩达成上述标准者,经导师同意和硕士院审核后可免修该课程,并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第十六条 学位课程在75分以下者可重考1次,若成绩仍未达成75分者不能申请学位。选修课程成绩不足60分者,可重考1次,重考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补考成绩注明“补考”字样。
第十七条 硕士在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