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9
文档名称:

等级评定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46KB   页数:9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等级评定办法.doc

上传人:iris028 2020/11/10 文件大小:4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等级评定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京顺人才发[2011]1号
顺义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顺义区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局、公司、中心党委(党组),各工委,各部委办,各人民团体党组:
《顺义区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已经2011年8月3日第十七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讨论同意,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8月18日
 
顺义区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区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工作,根据《北京市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分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初级农村实用人才每年评定一次,中级和高级农村实用人才每两年评定一次。
第三条 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因地制宜、突出产业特色。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成立区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组织部、区农委、区科委、区妇联、区文委等单位组成,负责指导全区的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人才科。
第五条 各镇成立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工作组,由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分管农业、经济、社保等相关副镇长组成,负责本镇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工作,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激励农村实用人才成长的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
第六条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区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市委农工委推荐高级农村实用人才人选、组织开展全区中级农村实用人才的评定工作和指导、检查初级农村实用人才的评定工作。各镇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工作组负责本镇初级农村实用人才的评定工作。
第三章 评定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 农村实用人才评选范围: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为农村经济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作出贡献,起到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的农村劳动者。
第八条 参加农村实用人才评定的人员,应热爱祖国,热爱农村,遵守法律,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良好思想道德,有一定的群众公认度,愿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申报初、中级农村实用人才的人员必须具有北京市户口。
(一)生产技术类: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和生产实践能力,主要包括技术应用(推广)型人才和技术专长型人才,其中技术应用(推广)型人才主要指勇于采用新技术、新品种,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人员;技术专长型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技术技能水平,能够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实现节约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人员,且符合以下具体标准:
初级农村实用人才是指从事本行业5年以上,能够熟练掌握并积极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方法,且每年应用或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不低于2项,较好地解决了农业生产、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难题,取得较好成效的人员。
中级农村实用人才是指从事本行业10年以上,每年应用或推广的新技术、新品种达到5项以上,取得较好的成效,且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指导带动50户以上采用新技术、新品种和新工艺,较大幅度提高了经济效益,群众公认度和影响力比较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