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我国森林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
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学生姓名:吴畏
指导教师:张才琴教授
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学科门类:法学
重庆大学法学院
二 O 一一年四月
Research on Ecology Subsidy to Forest
Resource of China
A Thesis Submitted to Chongqing University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of Law
By
Wu wei
Supervised by cai qin
Major: Law of Environmental Resources
Law schoo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Chongqing,China.
April 2011
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
摘要
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人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出现了对森林资源的过度开
发和利用。随着生态环境的恶化,人们对森林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也有了
更加深刻的认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也越发重视。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是保护
森林资源的重要法律制度,也是本文要研究的内容。本文通过四个部分对该制度
进行探讨。
第一部分是对森林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分析。首先,本文认为要从多角
度对生态补偿的概念进行探讨,然后延伸得出森林资源生态补偿的概念。其次,
对国外的森林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进行分析和比较,同时对我国在建立森林资
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方面的成绩予以归纳总结。通过对国内外森林生态补偿法律
制度的分析,为下一步提出构建我国森林生态补偿法奠定基础。
第二部分是从生态学、经济学、法学等多个角度分析了我国森林资源生态补
偿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为下一步探讨完善我国森林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提供正确、
充分的理论依据。
第三部分,分析我国森林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在四个方面存在不足。第一个不
足表现在立法指导思想方面,即现行森林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缺乏生态价值观做为
立法指导思想。第二个不足是我国缺乏规范的林业产权制度。由于林业产权直接
关系到对森林资源的开发、经营、管理和利益归属问题,因此明晰的林业产权与
森林资源生态补偿的顺利开展息息相关。第三个不足是我衡。《环境保护法》等对森林生态补偿的内容没有明确规定。从立
法层次上讲,从环境保护基本法到森林资源单行法对森林生态补偿的规定还没有
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第四个不足就是森林生态补偿的内容还有很多需要改进和
完善的地方。
第四个部分,从四个方面提出构建森林生态补偿法的建议。首先,指出我国
建立森林资源生态补偿法的必要性。其次,提出树立生态价值观作为森林生态补
偿法的立法指导思想。第三,对森林生态补偿法内容的建议,这包括建立和完善
补偿原则、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渠道及补偿基金筹集的相关规定及后续监
管措施。最后,提出要使森林生态补偿制度顺利运行,还必须修订与该法律制度
相关的其他制度,以保证森林生态补偿工作的开展有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这些
制度包括森林资源产权制度、价格制度和绿色 GDP 制度等等。只有通过这些制度
的完善和运行,我稳地开展。
I
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
关键词: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政府,市场
II
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英文摘要
ABSTRACT
In the long historical process,people explore and use the forest resources unduly as
long as they develop their economy. As the natural eco-environment of the worsening,
people have realized the forest resources’ economic value and ecological value
profoundly, so they pay more attention to protecting the forest resources.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legal 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