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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诈骗罪的法律规定.doc

上传人:业精于勤 2020/11/22 文件大小:3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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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诈骗罪的法律规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什么是经济诈骗罪
  经济诈骗罪有很多个。
  金融凭证诈骗罪
  本罪侵犯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她人财物全部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它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行为。
  本罪主体为通常主体,个人和单位均能够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方面由有意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标。
  依据刑法典第194条第2款要求,犯金融凭证诈骗罪,依据第194条第1款票据诈骗罪要求处罚。
  信用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 四种:一是使用伪造、变造信用证或附随单据、文件;二是使用作废信用证 ;三是骗取信用证;四是以其它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
  使用伪造、变造信用证或附随单据、文件进行诈骗
  此种类型信用证诈骗行为又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规范信用证有其固定标准格式和内容。伪造信用证,是指行为人采取描绘、复制印刷等方法,仿照信用证格式、内容制造假信用证行为,或以编造、冒用某银行名义开出假信用证行为。伪造信用证行为,包含从格式到内容全部伪造,也包含将经过其它渠道取得格式化信用证,伪造填充虚假内容部分伪造。伪造开证行时,诈骗行为人编造一个根本就不存在银行,或假冒一个有影响银行开立假信用证。值得注意是,伪造信用证并不组成信用证诈骗犯罪,只有使用伪造信用证骗取她人财物,才属于诈骗犯罪行为。其使用伪造信用证起源,可能是自己伪造,也可能是她人伪造。对于使用她人伪造信用证,必需是明知信用证是伪造而有意使用行为,才组成诈骗犯罪。从司法实践来看,使用伪造信用证方法通常有以下多个:一是使用伪造信用证和其它单据、文件相配合,向议付行议付、承兑、取款诈骗议付行资金;二是进口商假冒开证行,向其通知行传输伪造信用证,进而骗取出口商发货,诈骗出口商货物,或依据买卖协议要求,以伪造信用证诈取佣金质押金履约金等;三是内外勾结、诈取出口企业和中国供货厂家预付贷款或购货款;四是利用伪造信用证作抵押担保,诈骗银行或其它企业、企业甚至个人资金财物。
  
  变造信用证,是指行为人在真实信用证基础之上,采取涂改、剪贴、挖补等方法,改变原信用证内容和关键条款,使其成为虚假信用证行为。使用变造信用证,其信用证起源一是使用人自己变造;二是她人变造。对于使用她人变造信用证,必需明知信用证系变造而有意使用,才组成信用证诈骗犯罪。至于使用变造信用证“使用”诈骗方法,和伪造信用证“使用”诈骗方法基础相同,没有什么区分。
  3:票据诈骗罪
  因为票据种类比较多,票据诈骗犯罪方法比较复杂,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对票据诈骗罪行为方法进行了明确列举,依据该要求,票据诈骗罪行为方法关键有以下多个:
  (1).明知是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对于本项行为,行为人是否明知所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是区分罪和非罪关键界限。当然,要判定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明知”,不是仅凭她个人供述,关键是要在全方面分析整个案件基础上,综合分析各方面证据得出结论。行为人在实际上还要有使用行为,才组成犯罪,假如只是明知是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而没有使用,不组成犯罪。
  (2).明知是作废汇票、本票、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