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四章企业所得税法
本章主要内容
本章重点与难点
本章重点内容是:
纳税人、税率、应税所得额确定、资产的税务处理、股权投资与合并分立的税务处理、税收优惠、税额扣除等。
本章难点问题有
①计税收入有哪些?
②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如何确定?
③应税所得额的调整?
④亏损如何弥补?
⑤境外及境内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已纳税款怎样扣除等。
一、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
1、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对纳税义务人的正确理解要注意以下几点:
(1)纳税义务人为内资各类企业或组织,不包括三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2)私营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3)纳税义务人不仅包括企业,还包括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这是指经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4)被承租经营的,看是否变更工商登记。
2、征税对象的确定原则和具体内容
(1)确定原则:
①合法所得;
②(扣除成本费用后的)纯收益;
③实物或货币所得;
④中国企业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境外已纳税款可抵扣)
(2)具体内容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转让财产、
出租资产、
营业外、
利息、
股息、
红利等。
即主营业务以外的能够增加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利得”。
二、税率
企业所得税实行单一比例税率,其法定税率为33 %。考虑到一些盈利水平较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企业所得税还规定了两档照顾性税率,它们是18%、27%,因而现行企业所得税有三个适用税率,企业在计算所得税税额时选择哪个税率,要看其当年应税所得额是多少,而不看其经营规模是大是小。具体规定如下:
•      1、基本税率:33%
•      2、两档照顾性税率
(1)年应纳税所得额≤3(含3万元):18%
(2) 3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27%
注意:
区别于超额累进税率(分段计算)。
如果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当年应税所得予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在补亏期内),按补亏后的应税所得额选择适用税率。举例说明如下:
     例:某企业2001年度发生亏损5万元,2002年度盈利8万元,该企业2002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解:(1)应纳税所得额=8-5=3(万元)
(2)因为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元,所以适用18%的所得税税率。
(3)应纳税所得额=318%=(万元)
就看某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与企业的规模大小没有关系,并且应纳税所得额是弥补亏损后的数字。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的金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一)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是指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各项收入合计,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P240-246)
收入总额的确定共有32个项目
(包括基本规定和特殊规定),
应弄清每一个收入项目的具体内容。
1、收入确定的基本规定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租期超过1年的,按合同约定分期计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它收入。这是指上述收入以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债务重组收益等。这部分收入是企业记账时最易忽略、不进行处理的,对此要特别关注。
其他所得
生产经营所得
2、收入确定的特殊规定
(1)减免或返还流转税的税务处理
企业减税或退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一般情况下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计征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退还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计征所得税(收付实现制)。
出口退回的增值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出口退回的消费税,冲减“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即应计入企业应税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P241
软件、集成电路产品、用于研究、扩大再生产(专门用途),
记入:补贴收入,不征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