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分析
[论文摘要]文章通过对新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的条文的分析和解读,结合广州市花都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对公诉机关办理未成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审查内容、审查程序提出几点建议。
[论文关键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检察机关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理论基础为诉讼经济原则、恢复性司法以及刑罚的个别化。附条件不起诉是介于不起诉与起诉之间的一种缓冲,是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体现。检察机关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不意味着放弃起诉权,也不意味着要立即提起公诉,而是包含有不起诉与提起公诉两种可能性。新《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特别程序第一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百七十一至二百七十三条规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该规定的目的在于促进刑罚的个别化,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点,通过恢复性司法促进社会和谐,但该规定扩大了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导致刑罚适用的不确定性增大。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实行必须有规范的程序和严格的条件,方能使这一项制度在发挥优势作用的同时,保证刑罚适用的公正性。
一、花都区未成年人犯罪特点
2011年广州市花都区审查起诉案件总数为1329件,未成人犯罪170件256人,其中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有149件217人,经对数据分析,花都区未成人犯罪呈现如下特点:
%,反映出未成年人犯罪具有较为明确的犯罪动机。无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劫、盗窃、抢夺,还是以非法营利为目的的贩卖毒品,都明确体现了未成年人多数犯罪的出发点为“求财”。
,8%,属未成年人多发犯罪。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尚未成熟,平时受影视媒体影响,沾染不良习性,易冲动,习惯用暴力解决问题。
。未成年人犯抢劫、盗窃、伤害等罪的大多是一时冲动犯罪。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较少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或一时冲动而突然犯罪。
。未成年人单人犯罪的较少,自身有合群性,一般表现为地域性,崇尚江湖义气,无所顾忌和敢打敢拼,在犯罪过程特别是在聚众斗殴、抢劫、故意伤害案中往往组织多人以聚集力量和壮胆。
、酒吧因素成为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空间特征,根据有关规定,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网吧、酒吧,但由于管理上出现漏洞,部分规定形同虚设,这些场所反而成为未成年人聚集地。
。大多数未成年人只接受了基本的九年义务教育,少数甚至小学还没毕业。教育不足,使很多未成年人走上从不良行为、恶作剧发展到违法犯罪的道路。
。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所犯新罪往往比以前犯罪的要严重得多。
未成年人性格并未发展成熟,导致未成年犯罪的原因以客观原因居多,因而通过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重新教育,使其回归社会具有可行性,若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投入监管场所,反而容易导致交叉感染,不利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改造。新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确立,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改造,符合刑罚个别化的发展趋势。
二、对未成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的审查对策建议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花都区未成年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