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东大学
博士学位论文
成年监护制度研究
姓名:李霞
申请学位级别:博士
专业:法学理论·民法原理
指导教师:陈金钊
20070328
中文摘要成年人监护制度,也称成年监护制度,是与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相对称的一项私法制度。自罗马法以来就承担着保护成年人中的弱者缇裾习摺⒗先醪〔姓叩的民事权益的功能。因其兼具公法、私法的两种属性,贯通着私法中的民事行为能力、代理、监护等制度,因而自古至今,成年监护制度一直是私法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本论文以“成年监护制度研究”为选题展开的研究,具有以下意义:者ǔ沾糁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的监督和保护制度。长期以来,我国的理论研究和立法偏重于未成年入监护制度,丽成年人监护制度则表现为理论基础研究薄弱、法律规则残缺,制度体系不完整。从近年来陆续公开的有关研究成果来看,一的占有不够全面及时。导致对此制度的研究结论偏离当下我国的社会实情,悖离现代理既有的制度,仅仅是对现行制度的阙如之处进行的修补,缺少现代理念价值的支持,对况的密切关联未作全面观察,尤其是该制度与国际人权保护状况的密切关联未作全面观察,仅仅是对现行制度的阙如之处进行的修补,缺少现代理念价值的支持,本课题即是对此制度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并将理论研究的成果直接外化为具体的法律制度,,解决我国面临的严峻的人口老化问题。世纪人口老化是全球面临的共同社会问题,,老龄人的财产管理、人身照顾、安养、救治成为综合性社会闯题,要求立法与政策创设各种新制度予以化解,当下对老龄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学、经济学、人口学、医学等领域,。成年监护制度的研究愈加彰显出其对本学科的最新贡献第一,完善我国私法基础理论。在我国民法,成年人监护制度是指对成年精神障碍方面缺乏对现行制度运行的社会效果的实证分析,仅限于文本规范和现存制度内容的修补,,缺乏对域外现代成年监护制度的了解,文献资料念,因而,,为当下我国正在制定的民法典这项宏伟立法工程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立法依据。已公开的几种民法典草案试拟稿,对成年监护制度稍作改良,基本照搬传统民法国外成年监护制度的大规模改革未曾报以应有的关注,尤其是该制度与国际人权保护状山东大学博十学位论文●
。为法律适用提供详尽的法律规则。成年监护制度与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在民法年人的监护。自年民法通则颁行以来,成年监护制度一直未曾修改。而自世纪革。为法律适用带来不便,本课题结合我国社会生活的现实,通过实证研究完善相关司化和保护标准的统一化趋势;国际社会对弱者的人权保护由儿童、妇女深入到各类成年身心障碍者屑踩和高龄者的人权保障。国际社会认识到残疾人的保护属于人权问立法动向的呼应。是回复联合国‘精神障碍者的权利宣言》及《智力迟钝者的权利宣言》,将‘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人权规约中所倡导的主要内容于我国私法制度上的具体彰显。内法与国际规范和标准一致。概念,立法上的成年监护制度是指对赡精神病人ǔ沾糁⒄的人身、财产及其它合法权益的保护和监护的私法制度;,发现该制度经过古代、近代大陆法系的继受和发展,最后经过现代大规模的改革,制度由古代保护财产权、近代保护交易社会到现代保护个人为组成。第四章对法定成年监护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比较研究。包括监护制度的实质要件、形式要件、监护人、监护事务、监护措旌的类型等,进而结合我国现行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指出了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的应然方向和将来民法典中成年监护制度的可通则中共同规定在四个法条中,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仅有条而且大部分是针对未成中后期以降,两大法系诸国对成年照护制度从价值理念到制度架构进行了规模宏大的改法解释。第五,确保我国成年监护制度顺应现代国际人权保障的标准。随着人权保护的国际题。而成年监护制度的研究,就是对先进诸国成年监护制度及其身心障碍者权益保护的在身心障碍者权利保护的立法框架中,为全面促进和保障身心障碍者的人权,以确保国本论文的研究论域涉及私法领域中的主体制度、行为能力制度、代理制度、成年监护等基本制度,同时也将简单论及国际人权保障和程序法律制度等。论文内容共分七部分:序言部分,简要介绍了与本课题研究有关的国际人权法对精神障碍者、智力障碍者、盲聋者、老年人的人权保护标准;第一章,对成年监护制度的内涵、外延进行届定,并与相关制度的关系进行了辨析。通过研究指出:所谓成年监护制度仅是一种学理上的中心的转向;第三章对现代成年监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