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公告编号:2014-004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3 月 17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27 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 2222 号沙河世纪楼四
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
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 年度公司合并报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为 28,754,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8,980, 元。母公司净利润提取 10%法定公积金 898, 元后
的余额,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85,938, 元,减去 2013 年已实
施的 2012 年度分配股利 5,042, 元及计提的任意盈余公积
6,568, 元,2013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82,409,
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
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1,705,187 股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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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元(含税),共拟
派发现金红利 3,02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聘请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聘
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报酬为人民币 38 万元。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聘请公司 201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内
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 16 万元。
七、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2015 年度拟向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