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理工大学优秀学位论文奖励与资助办法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研究生做出创新性成果,调动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各学院的积极性,特对我校各级各类优秀学位论文获得者、指导教师及相关学院进行奖励与资助,具体办法如下:
一、奖励
(1)学校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者奖励 2000 元,指导教师奖励 2000 元;
(2)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获得者奖励 2 万元,指导教师奖励 2 万元,所在学院奖励 1 万元;
(3)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奖励 5 万元,指导教师奖励10 万元,所在学院奖励 3 万元。
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奖励 1 万元,指导教师奖励 1万元,所在学院奖励 5000 元。
(1)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奖励 2000 元,指导教师奖励 2000 元;
(2)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奖励 500 元,指导教师奖励500 元。
(税前),金额可累计获得。
二、资助
,若已留校工作,鼓励其申请国家相应的资助,学校将根据获得的资助金额,等额配套专项资助;若本人未申请或未获得国家资助,可以申请学校专项研究资助,申请金额为 10-20 万元。
,若已留校工作,可以申请学校专项研究资助,申请金额为 5-10 万元。
,可以申请专项研究资助,用于指导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申请金额为 10-40万元。
,鼓励其申请北京市专项资助,学校将根据获得的资助金额,配套一定的专项资助;若本人未申请或未获得北京市专项资助,可以申请学校专项研究资助,用于指导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申请金额为 5-20 万元。
申请人填写相关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由所在学院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后报送校学位办公室,经专家评审后,学校审批确定资助额度。
三、奖励与资助费用由学校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