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
浙教厅际办〔2013〕2 号
浙江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开展 2013 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
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
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
题,最近,全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关
于开展 2013 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
知》,要求各地年底前组织开展 2013 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
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明确了检查的有关要求。为认真开展全省
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法步骤
这次检查分自查自纠、重点督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12 月 20 日前为自查自纠阶段,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开展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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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要逐级开展本地区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
乱收费情况的自查、抽查工作;12 月下旬至 2014 年元月初,全
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部分市、县
(市、区)进行重点督查,并准备接受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
的重点督查;2014 年 1 月初至 1 月底为整改落实阶段,各地要
针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这次检查的范围为 2012 年秋季开学以来,市、县(市、区)
政府、有关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发现严重
违规收费行为的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这次检查的重点是:
《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12]368
号),规范幼儿园收费情况。
。义务教育
“阳光招生”实施情况;宣布“零择校”的县(市、区)是否存在变
相择校收费的情况;择校生比例控制在 5%以内的县(市、区),
是否严格按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是否存在以钱择校、以
权择校的情况。
况。是否存在假清理或清理不到位的情况;有无新举办“国有民
办”性质学校的情况;清理规范后改制为民办学校的,是否符合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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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生”政策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超计划招生、
超标准收费的情况;是否存在在招收“择校生”以外,违规招收外
市、县学生并收费的情况。
。普通高校是否严格执行国家
招生和收费政策;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收费的情况。
。是否认真贯彻《省教育
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
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3]84 号),严格执行
教辅材料的推荐、选用及代购要求。
。是否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
于中小学节假日和双休日补课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组织学生违
规补课并收费的情况。
8、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国家、省有关大中小学学生奖、
助、补、贷政策是否落实,资金是否按时拨付到位,是否存在滞
留、移用、克扣等情况。
。是否按上级新的政策规定
及时清理教育收费政策,进行“废改立”工作。
。是否认真落实《省物价
局、省教育厅关于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浙价费[2011]248 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杜绝超范
围收费或擅立项目的情况;是否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
代收费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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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
把它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来抓。各市、县(市、区)治理教育乱
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层层落实责任,有计
划、分步骤地做好任务分解、督促指导等工作,组织开展好自查
和抽查工作。
(二)加大查处力度。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求真务实、动真
碰硬的工作作风,坚持真查、严查、深查、细查,综合运用座谈、
问卷、暗访、抽查等方式方法,获取第一手材料,掌握真实情况,
找准问题症结,防止“走过场,一阵风”。对顶风违纪、纠而复生、
久拖不改、情节恶劣以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问题,要坚决予以
查处并及时公开查办结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狠抓整改落实。对上级督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