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起源:智豪刑事律师网 编辑:张智勇律师(重庆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
刑事著名律师张智勇释义逃避追缴欠税罪量刑标准
逃避追缴欠税罪量刑标准
逃避追缴欠税罪定义:
逃避追缴欠税罪(刑法第203条),是指纳税人有意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数额较大行为。
逃避追缴欠税罪量刑标准
逃避追缴欠税罪相关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要求之罪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据各该条要求处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要求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在实施前,应该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出口退税款。
逃避追缴欠税罪量刑标准
逃避追缴欠税罪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相关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要求》
五十一、逃避追缴欠税案(刑法第203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应予追诉。
逃避追缴欠税罪量刑标准
逃避追缴欠税罪犯罪组成: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客体,和偷税罪、抗税罪一样,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假如侵犯不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则不组成本罪。
客观要件
逃避追缴欠税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需含有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数额较大行为。
1、必需有欠税事实。欠税事实是该罪赖以成立前提要件,假如行为人不欠税,就谈不上追缴,无追缴也就谈不上逃避追缴。欠税是指纳税单位或个人超出税务机关核定纳税期限,没有按时缴纳、拖欠税款行为。在认定行为是否“欠税”时,必需查明其欠税行为是否已过法定时限,只有超出了法定纳税期限,其欠税行为才是逃避追缴欠税罪所要求“欠税”事实。至于具体法定时限,各个税种要求不尽一致,应依据具体税收法规来确定。在考虑欠税事实时候,必需考虑到欠税原因,是行为人财力不支、资金短缺、还是拥有纳税能力而有意拖欠。如系前者,《税收征管法》第20条要求: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近期缴纳税款,经县以上税务机关同意、能够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出三个月。这说明因正当理由欠税是许可。所以,逃避追缴欠税显然是指第二种情况,即有意拖欠。
2、行为人必需有实际逃避行为。这是该罪能否成立关键所在,依据法律要求、逃避行为是专指转移财产和隐匿财产,如转移开户行、提走存款、运走商品、隐匿存货等,假如不是将财产转移或隐匿,而是欠税人本人逃匿起来、则不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此处必需明确,行为人实施“逃避”行为要和“欠税”行为存在着肯定因果联络。即“逃避”就是为了“欠税”。至于孰先孰后,并不十分关键。实践中有行为人实施“逃避”行为在法定纳税期限届满以后,也就是含有了法律要求 “欠税”条件以后;有行为是先转移资产,以后欠税,这两种情况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