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4
文档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标准.doc

格式:doc   大小:73KB   页数:3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标准.doc

上传人:rabbitco 2020/12/16 文件大小:7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标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标准》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区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全区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执法机构、派出机构(以下统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实施城市管理执法活动,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范围和程序要求实施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拒绝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第四条 执法人员实施城市管理执法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提高执法公信力,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能,实现执法效能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五条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坚持严格执法与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第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为开展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加强对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
第七条 上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和考核.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城市管理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章  执法行为
第一节  执法巡查(检查)
第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依据职权(管辖权)制定年度、月度巡查(检查)计划和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
第九条 执法巡查应以预防、发现及劝阻纠正违法为目的开展,执法检查应有明确、合法的目的。执法巡查(检查)的方式、频率应在达到监督管理目的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对社会公众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的干扰.
第十条 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时,应向当事人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开展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执法检查笔录》,由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执法巡查应形成巡查记录,(检查)中如发现当事人确有违法行为的,应立即报告所属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并及时立案处理。
第二节  责令改正
第十一条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实施责令改正(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减轻或消除违法后果)应依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并具备查处违法行为的法定职权。
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中,除当事人已经不具有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后果情形外,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
第十二条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决定,应当给予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后果所需要的合理期限。责令当事人改正应当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为限,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不得在责令改正过程中减损当事人的权利或额外增加义务.
第十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实施责令改正,除当事人可以当场立即改正的情形外,应在立案后依法进行***,查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并确定当事人应予改正的具体内容。
在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的内容、依据和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听取、记录和复核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十四条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实施责令改正后,当事人仍未停止违法行为或者拖延履行改正义务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后果产生或危害扩大。
第三节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第十五条 对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给予警告的,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可以由一名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六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口头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十七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场制作预定格式并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名称及条款,处罚的种类、幅度、时间、地点以及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名称。当场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第十八条 ,执法人员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第十九条 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过程中,对当事人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无法当场进行复核或者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需要进一步***的,执法人员应按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进行处理。
第四节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