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深圳大学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备扎实的金融学理论基础与技能,具有前瞻性和国际化视野,能够应用金融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
3、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4、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同意、研究生院(筹)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但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三、培养方式
(一)教学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采用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监管部门的人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二)考评方式要综合评定学生的学时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三)加强实践环节培养。
(四)注重职业道德培养。
四、专业实践
在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金融工作岗位实习不少于3个月,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五、个人培养计划
确定导师后,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
2 年。
34 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得少于 17 学分。
:1。
课
程
学
习
及
学
分
类别
课程名称
学
分
学时
讲授形式
开课学期
考核
方试
要求
学位课程(必修课)不得少于 17
学分
公共学
位课程
(5学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2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40
讲授
1
考试
平均
75分
以上
外语
(3学分)
基础外语
2
40
讲授
1
专业外语
1
20
讲授
1
专业学
位课程
(12学分)
基础课
(2门)
金融理论与政策
3
60
讲授
1
金融机构与市场
3
60
讲授
1
专业课
(2门)
投资学
3
60
讲授
1
公司金融
3
60
讲授
1
非学位课程,不得少于 17学分(其中必修2分)
必修
环节
文献阅读
1
20
考查
通过
(开题报告通过即可)
必选课
金融专题讲座
2
40
讲授
2
考试
60分
以上
选修课
任选课
资产定价与风险管理
2
40
讲授
2
金融衍生工具
2
40
讲授
2
企业并购与重组案例
2
40
讲授
2
私募股权投资
2
40
讲授
2
金融营销
2
40
讲授
2
金融危机管理案例
2
40
讲授
2
金融法
2
40
讲授
2
行为金融学
2
40
讲授
2
财务报表分析
2
40
讲授
2
理财税收与筹划
2
40
讲授
2
补修课
适用于本科非经济和管理类专业学生
会计学原理
2
40
讲授
1
考试
中期考核表中导师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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