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政府采购的流程
一、采购资金的确认
(一)属于财政拨款的采购资金, 由财政部门有关业务科室根据下达给采购单位的年度采购预算, 按照拨款申办程序, 由负责资金拨付和账户管理的科室于采购前将计划安排的采购资金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预算资金,单位只须在网上填报采购预算给相关业务科室批复后采购办人员即可在网上查询到,其资金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二)未列入政府采购计划, 需另外追加的采购项目, 由行政事业单位向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申报, 采购办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给予追加采购计划;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追加资金, 其资金的确认同上, 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三)属于单位自筹的采购资金, 采购单位应在采购前 5 个工作日将资金划入市
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二、采购计划的确认
(一)属集中采购的项目,在采购前,各单位必须对所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资金渠道、售后服务等要求进行确认(公务用车采购的还应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并按采购办规定的时间上报。
(二)各单位报送的采购计划, 不得提出具体的品牌要求。 但考虑到部分项目的特殊性及工作的需要,各单位可提出 1-2 个推荐品牌,供市采购办参考。
(三)属较复杂、非标准的货物,报送采购计划时应附详细的采购要求及说明。
(四)各单位一般不采购外国货物, 确因工作需要采购的, 应当报经市采购办批准。
三、政府采购流程
(一)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进行预算审核;
(二)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批复采购计划,转采购办;
(三)采购办按政府采购制度审批汇总采购计划, 一般货物采购交由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特殊物品采购可委托单位自行采购;
(四)政府采购中心制作标书,并送采购单位确认;
(五)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发售标书,组织投标,主持开标;
(六)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选出预中标供应商。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决定中标供应商;
(七)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八)中标供应商履约, 采购办与采购单位验收 (对技术要求高的采购项目要有专家参与验收)后,由采购单位把合同、供货发票原件和《采购单位验收物品意见表》送到采购中心办理付款手续;
(九)政府采购中心把手续办好,送交采购办作为依据,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十)采购单位入固定资产账;
(十一)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部门要建立档案,包括各供应商招标的标底资料、评标结果、公布的合法证书、公证资料、招标方案等。出自采购经理人论坛网
政府采购的流程
一、公开招标
1、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其他采购方式);
3、编制招标文件;
4、招标办审核招标文件,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5、发布招标公告;
6、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
7、组织答疑,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 (发布变更公告);
8、组织召开招标会;
9、中标公示;
、签发中标通知(成交确认)书;
、未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