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蓄电池电机车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矿井安全运输管理工作,保证电机车安全可靠运行,明确各单位应履行职责,搞好自主保安,坚持预防为主,努力改善运输作业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运输中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职责划分:
1、运输队负责蓄电池电机车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2、运输队负责蓄电池电机车技术档案资料及日常管理工作.
3、运输队负责地面蓄电池电机车充电工作.
4、运转队负责井下电机车蓄电池的充电工作。
5、通风队负责蓄电池电机车车载式甲烷报警断电仪的校验、试验工作。
6、机电科负责蓄电池电机车管理工作,每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一次电机车年检及制动距离测试。
二、蓄电池电机车使用运行
1、蓄电池电机车运行实行图表管理,,填写必须准确。
2、电机车入井前必须经机电科防爆组进行防爆检查,检查合格取得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使用。
3、电机车司机及司旗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4、机车领用与回库时, 电机车司机必须检查其完好状态,并做好《机车出库登记检查记录》.蓄电池电机车出库或返回时,必须办理闭塞,经配车同意才可进入运输大巷运行,以防发生车辆相撞事故.
5、电机车运行前,电机车司机必须检查电机车的灯、警铃、闸、撒砂装置和连接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6、所有运行的列车或单独电机车必须前有照明,后有尾灯。
7、电机车严禁超速运行,运行速度不得大于3m/s,机车行进巷道口、硐室口、道口、道岔、弯道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障碍时,都必须减速慢行,并发出警号。
8、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9、司机、司旗要与运输调度员保持密切联系,必须听从运输调度员指挥,准确掌握运行线路上的一切情况.
10、电机车司机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电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和身体探出车外,司机不得无故脱离岗位,司机须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将控制器打到零位,取下控制器手柄,拌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11、正常运行时,电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电机车司机要位于前方驾驶室内。运行中,电机车司机必须密切注视运行前方,发现有障碍物、道心有人,有人呼叫或有紧急晃灯信号时必须立即停车,待查明原因后方可运行。
12、严禁长距离顶车,区域调车进行顶车时,速度不超过0.75m/s,必须有司旗在前方负责观望和警戒.
13、司旗连接车辆时,车头与车辆必须缓慢靠近,严禁猛顶、猛撞。必须在电瓶车停稳后,才准许挂链,防止发生挤手等碰伤事故。
14、平板车(材料车)运送物件,超出平板车(材料车)长度时,两车之间的连接,必须用空平板车或硬连接,在两车之间进行连接,以防止在停车或紧急情况下制动时,发生车辆移动冲撞出现事故。严禁用其它非标物件(如钢丝绳、链条)挂车,以防止撞坏蓄电池电机车和发生各类事故。
15、机车需要制动时,应将控制手柄回到“0”位,踩下脚踩制动阀或旋转制动手轮,不允许将控制手柄不回“0"位进行制动,否则将使电动机超载而烧毁.
16、人车运行前,应调走人车运行段的所有车辆,保证人车运行线路畅通,在人车运行线